《酷吏列传序》

司马迁 两汉
孔子曰:“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
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老氏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
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
”“法令滋章,盗贼多有。
”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
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
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萌起,其极也,上下相遁,至于不振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
言道德者,溺其职矣。
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下士闻道大笑之”。
非虚言也。
汉兴,破觚而为圜,斫雕而为朴,网漏于吞舟之鱼,而吏治,不至于奸,黎民艾安。
由是观之,在彼不在此。

翻译

孔子说:“用政令来引导百姓,用刑法来约束他们,百姓虽然可以免于犯罪,但却没有羞耻之心。如果用道德来引导,用礼制来规范,百姓不仅会有羞耻心,还能自觉遵守规矩。”老子也说过:“最高的德行是不刻意追求德行的外在表现,因此才真正有德;低下的德行则过于拘泥于形式上的德行,反而失去了真正的德。”“法令越是繁多严苛,盗贼反而越多。”太史公对此表示赞同:这话确实有道理!法令只是治理国家的工具,并不是决定社会风气好坏的根本。过去,天下的法网曾经非常严密,但奸诈和虚伪却依然滋生,到了最后,上下互相推卸责任,导致国家无法振兴。那时候,官吏处理政务就像救火一样忙乱,如果不是强硬严厉,又怎么能胜任工作并感到满意呢?谈论道德的人,反而会被自己的职责所淹没。所以古人说:“审理案件,我和其他人一样,但我的目标是让天下没有诉讼。”“下等智慧的人听到道会大笑”,这不是空话。汉朝兴起后,简化了繁复的法律,使之变得简单朴素,即使大的漏洞像能吞舟的大鱼那样存在,但官吏的治理并未因此而出现更多的奸邪,百姓得以安宁。由此可见,关键在于内在的道德修养,而不在于外在的法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