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为刺史二首》

白居易 唐代
三年为刺史,无政在人口。
唯向城郡中,题诗十馀首。
惭非甘棠咏,岂有思人不。
三年为刺史,饮冰复食檗。
唯向天竺山,取得两片石。
此抵有千金,无乃伤清白。

翻译

我做了三年的刺史,没有什么政绩让人称颂。只是在城郡之中,题写了十几首诗。这远比不上《甘棠》那样的佳作,难道还能让人怀念吗?
我做官三年,饮冰食苦,清苦度日。只因在天竺山中,捡了两片石头。这样的行为虽然微不足道,却可能被人误解为贪图小利,未免损害了我的清廉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