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朝云诗(并引)》

苏轼 宋代
绍圣元年十一月,戏作《朝云诗》。
三年七月五日,朝云病亡于惠州,葬之栖禅寺松林中东南,直大圣塔。
予既铭其墓,且和前诗以自解。
朝云始不识字,晚忽学书,粗有楷法。
盖尝従泗上比丘尼义冲学佛,亦略闻大义,且死,诵《金刚经》四句偈而绝。
苗而不秀岂其天,不使童乌与我玄。
驻景恨无千岁药,赠行惟有小乘袢。
伤心一念偿前债,弹指三生断后缘。
归卧竹根无远近,夜灯勤礼塔中仙。

翻译

绍圣元年十一月,我写了一首《朝云诗》。三年七月五日,朝云在惠州病逝,葬在栖禅寺的松林中东南方,正对着大圣塔。我给她的墓碑写了铭文,并且按照之前的诗句写了新的诗来安慰自己。
朝云一开始不识字,后来忽然开始学习写字,虽然只是初具楷书的基本笔法。她曾跟随泗上的比丘尼义冲学习佛法,也大致了解了一些大道理。临终时,她诵读了《金刚经》中的四句偈语便离世了。
本应茁壮成长却未能开花,难道是天意如此?没能成为像童乌那样聪明的人,我感到遗憾。想要留住时光却没有千年不老的灵药,送别的礼物只有小小的佛珠。为了偿还前世的因果,我痛心疾首;弹指间,今生的缘分已尽。回到竹根边安眠,无论远近,夜晚我会勤快地礼拜塔中的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