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序》

白居易 唐代
前三年,元微之为予编次文集而叙之。
凡五秩,每秩十卷,迄长庆二年冬,号白氏长庆集。
尔来复有格诗、律诗、碑、志、序、记、表、赞,以类相附,合为卷轴,又从五十一以降,卷而第之。
是时大和二年秋,予春秋五十又七,目昏头白,衰也久矣,拙音狂句,亦已多矣。
由兹而后,宜其绝笔,若余习未尽,时时一咏,亦不自知也。
因附前集报微之,故复序于卷首云尔。

翻译

起初三年间,元微之为我编订文集,并为此作了序。分为五个等级,每个等级十卷,到长庆二年冬完成,名为《白氏长庆集》。后来又有一些格律诗、律诗、碑文、志藏、序、记、表、赞,用类别相附,加为卷轴,其中从第五十一卷以后编排。那个时候是大和二年秋,我已经五十七岁,目力衰退,头发花白,衰老已久。狂妄的诗句已经不少啦。从此以后,应当是最后的作品,如果还有未改掉的习惯,不时吟诗一两句,也不自知其所以然了。因此再附上这篇序在原来的文集中报告元微之,于是我又在这卷的开头作序如上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