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虚大师全书

作者: 太虚 分类: 佛学宝典

瑜伽菩萨戒本讲录

──十九年十月在成都文殊院讲──

 释名题    一 释本题    二 释说者    三 释译者   释文义    甲一 总劝勤学    甲二 正说戒相     乙一 说戒相      丙一 四重戒       丁一 标征名数       丁二 正明四重       丁三 释他胜名        戊一 明犯过失        戊二 明舍不舍        戊三 示堪重受      丙二 诸轻戒       丁一 总令了知       丁二 别显戒相        戊一 障六度摄善         己一 障布施度

        庚一 障财施戒           辛一 悭心不供三宝戒           辛二 贪名利戒           辛三 不敬有德同法戒           辛四 不应供受衬戒           辛五 不受重宝施戒          庚二 障法施戒          庚三 障无畏施戒         己二 障持戒度          庚一 明遮罪           辛一 与声闻共学戒           辛二 与声闻不共学戒          庚二 别明性戒           辛一 杀生           辛二 不与取           辛三 邪淫           辛四 妄语           辛五 两舌           辛六 恶口           辛七 绮语          庚三 味邪命法戒          庚四 掉动嬉戏戒          庚五 倒说菩萨法戒          庚六 不护雪讥谤戒          庚七 不行楚罚戒         己三 障忍辱度          庚一 报复戒          庚二 不悔谢戒          庚三 不受忏戒          庚四 怀忿不舍戒

       己四 障精进度          庚一 染心御众戒          庚二 非时睡眠戒          庚三 虚谈弃时戒         己五 障禅定度          庚一 惰慢不求禅法戒          庚二 不除五盖定障戒          庚三 贪味静虑戒         己六 障般若度          庚一 对于法者           辛一 不学小乘法戒           辛二 弃大向小戒           辛三 舍内学外戒           辛四 专习异论戒           辛五 不信深法戒          庚二 对于人者           辛一 爱恚赞毁戒           辛二 憍慢不听正法戒           辛三 轻毁法师戒        戊二 障四摄利生         己一 不为助伴戒         己二 不往事病戒         己三 不为宣说障爱语戒         己四 有恩不报戒         己五 患难不慰戒         己六 希求不给戒         己七 摄众不施戒         己八 不随心转戒         己九 不随喜赞扬戒         己十 不随行威折戒

       己十一 不随现神力折摄戒       丁三 总明无犯     乙二 明持悔     乙三 明悔法      丙一 对他忏除       丁一 上品缠犯应更受       丁二 忏中品缠犯       丁三 忏下品缠犯及余违犯      丙二 自誓忏除    甲三 结应敬修   显要旨    一 应了知者三事    二 显殊胜者三事

  【释名题】

  一 释本题

  甲、菩萨  兹用因明法,从破似立真以为释。在吾国俗习上,往往提到菩萨,即联想及种种偶像,以为菩萨者,偶像之代名词也。尝在小学教科书中,见有指儿童玩偶谓洋菩萨者。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因此,任何神鬼人物偶像,皆得名以菩萨,遂令社会人士误以信菩萨为迷信,此不得不先破除者。复次、古来有望文生义以为之说者,则曰;菩者、普也,萨者、济也。此虽推想到菩萨为救度众生之义,然未知菩萨乃梵语之译音也。又其次、则知菩萨为梵音菩提萨埵之略,然译菩提为道,译萨埵为众生,谓菩萨者、大道心众生也。此译义亦未精确,梵语末伽,此译为道,梵语摩呼婆耆,此译众生,故亦为未得菩萨正义之相似解也。上来既破其似,今出真正之菩萨义,则菩提者、觉也,萨埵者、有情也。菩萨、谓觉有情,有三种义:其一、菩萨亦为有情之一,是从大悲心上发起求无上正觉心之有情,故名觉有情;即从初发心之菩萨以至三贤、十圣行位之菩萨,是唯因前菩萨。其二、以观正觉及观有情等所观之境,故名觉有情,此通因前果后。其三、谓依无上正觉而化济有情,故名觉有情,此唯果后菩萨。如上三义,为菩萨之正义。

  乙、戒  梵语毗?木奈耶,或毗尼,本为调伏之义,谓调练三业,制伏诸非也。因调伏二字,不适宜此方,故译为戒、为律、或为戒律。但戒字之广义,为禁制之意,如国家之法律,社校之规约等,皆得谓之为戒。则其中可有善恶之不同,若邪教等各有为其邪教徒所共遵守之戒条,此为属于戒禁取之恶戒。善戒,又为世戒、佛戒之分:世间善戒,若孔子所谓血气未定,戒之在色,血气方刚,戒之在斗,血气既衰,戒之在得等,为人天之善法;佛之戒法,又名尸罗,梵语尸罗,此为清凉,即菩萨六度中之尸罗波罗蜜,乃为清净纯善之戒,能解脱热恼而清凉者也。

  丙、菩萨戒  菩萨戒者,为佛戒中之一种。就佛戒言,约分为二:

  一、七众戒:依佛徒之性别与程度,别有比丘、比丘尼、沙弥、沙弥尼、优婆塞、优婆夷、之六众。以尼戒繁细难学,在沙弥尼进受比丘尼戒之前,更设有式差摩那尼之一阶级,故成七众。此之七众,各有其部勒之戒条,多少难易,秩然不同,曰七众戒。若释其名义:梵语比丘,此云乞士,是乞法资心,乞食资身义。梵语沙弥,古云息慈,取息恶行慈义;唐译求寂,乃志求寂灭之谓也。梵语优婆塞、优婆夷,此云近事男、近事女,谓能亲近承事三宝之男女也;亦名正信、清信男女,能正信三宝故,即受三皈或五戒之在家佛徒也。

  二、菩萨戒:散见于大乘各经论,考之有梵网经、缨珞经、菩萨优婆塞戒经、密宗三昧耶戒仪轨、与此瑜伽菩萨戒本五种,而以梵网为最完具。然梵网兼具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而能发挥菩萨戒中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之殊胜相者,则唯在此瑜伽戒本也。菩萨通于七众而别无部类,故优婆来受菩萨戒,则称为菩萨优婆;乃至比丘来受菩萨戒,则称为菩萨比丘也。

  丁、菩萨戒本  此一本为从瑜伽师地论本地分菩萨地初持瑜伽处第十戒品中录出者,乃便于受学菩萨戒者平日诵持之读本,故云瑜伽菩萨戒本。

  二 释说者瑜伽师地论为弥勒菩萨所说,而此戒本出自彼论,故云弥勒菩萨说也。弥勒、梵语,正音梅呾丽耶,此云慈氏,为菩萨之姓也;名阿逸多,译无能胜。云无能胜者,以其为一生补处菩萨,惟尽此一生即补处佛位,故名。亦有经中称弥勒比丘者,因于释迦佛七众弟子中,应摄在比丘众中也。弥勒菩萨与文殊菩萨,同为生在印度之菩萨,非若观音等从他方应化于此方者。至弥勒菩萨之历史与成佛之因缘,有弥勒上生经、弥勒下生经等详说,兹不赘述。但弥勒菩萨说此论时,在释迦如来灭度后九百年间,其时弥勒菩萨早已生在兜率天,以应无著菩萨之请,降中印度阿逾阇国大讲堂中,而说此论。无著菩萨乃初地以上之菩萨,因当时闻说大乘佛法者,或信或疑,故上升兜率,请弥勒菩萨降说此论。时之听众,或能见其相好,或但闻其法音,而录其说以流通于世者,则无著菩萨也。

  三 释译者佛灭度后所结集之经文,皆为梵文,而此论初亦梵文也。由梵文而翻为中国文者,初有仅译菩萨地者,菩萨戒者,全部翻出者,为玄奘法师。梵语沙门、此云勤息,乃勤修戒、定、慧,息灭贪、嗔、痴意。然沙门一名,为精进修行出家者之通称,而佛法中亦有非沙弥、比丘之五众得称为沙门者。如近来锡兰摩诃菩提会会长达摩波罗,虽未入沙弥等五众中,然己为舍弃家财家眷等之出家人,故亦称沙门也。玄奘法师之称沙门,乃苾刍众中住持佛法之大沙门也。因有深远之智慧,广大之慈悲,故名玄奘。奘师译经垂二十年。奉诏、系奉唐太宗或唐高宗之诏也;示翻译佛教之经论,为最庄严隆重之事,故须奉诏而译,使世人屏除疑伪之念也。译者、易也,翻彼梵文易为华文,故名译也。

  【释文义】

  甲一 总劝勤学

  若诸菩萨已受菩萨所受净戒,应自数数专谛思惟,此是菩萨正所应作,此非菩萨正所应作。既思惟已,然后为成正所作业,当勤修学!又应专励听闻菩萨素呾缆藏及以菩萨摩呾理迦,随其所闻,当勤修学!

  谓菩萨于此戒当勤修学,藉以熏成大乘种性,而发菩提心、行菩萨法也。但若比丘等戒,须受戒后方能修学,而菩萨戒则虽未受,亦可听讲以助发心;然亦正为已受菩萨清净戒者如理修行而说,故应端心正虑,念念不忘,专精审谛,思惟修学。经拣择决定是否菩萨正所应作已,然后或行或止,去作一切事业,为菩萨之正所作业。业之自体,为动作心心所之思心所,乃五遍行心所之一。然此唯取与前六识相应之思心所,此思心所若与烦恼心所相应,则为有漏染业;与善心所相应,则为善业或无漏清净业。菩萨之正所作业,是降伏一切有漏染业,行种种方便以转成为无漏清净之业也。然又当专精听闻菩萨之经藏、论藏:梵语素呾缆,此云契经,摩呾理迦、此云本母,亦即论藏;随其所闻,更加思惟以取得正确之了解,如解观察以勤修学。盖菩萨之所作,当依菩萨之至教,启发理解,如理而行,依行证果,为平正之坦途。

  甲二 正说戒相  乙一 说戒相  丙一 四重戒  丁一 标征名数

  若诸菩萨随戒律仪,有其四种他胜处法。何等为四?

  此正标出菩萨之四种他胜处。律仪一名,狭义则为菩萨戒三聚中之律仪戒,广义则与戒之一字相同,将戒律仪合为一名而用,此云随戒律仪,即其例也。梵网戒有十重,此四重属摄善法与饶益有情,乃在十重中第七至第十之四重也。余之六重,属律仪戒,已摄于菩萨依律仪戒之七众戒中,故略不说。他胜者,为他法所胜;菩萨能胜一切,若为他法所胜,则非复菩萨类也。正译则为他胜处义。

  丁二 正明四重  若诸菩萨为欲贪求利养恭敬,自赞毁他,是名第一他胜处法。若诸菩萨现有资财,性悭财故,有苦、有贫、无依、无怙正求财者来现在前,不起哀怜而修惠舍;正求法者来现在前,性悭法故,虽现有法而不舍施,是名第二他胜处法。若诸菩萨长养如是种类忿缠,由是因缘不唯发起粗言便息,由忿蔽故,加以手足、块石、刀杖、捶打、伤害,损恼有情,内怀猛利忿恨意乐,有所违犯;他来谏谢,不受、不忍、不舍怨结,是名第三他胜处法。若诸菩萨谤菩萨藏,爱乐宣说开示建立像似正法,于像似法,或自信解,或随他转,是名第四他胜处法。

  此四重戒,其一为贪,乃六根本烦恼之首;其二之悭,亦为随烦恼中贪分所摄;第三为猛利嗔;第四为邪见痴;故云重也。第一、所贪:利养如财物、衣食等,恭敬如名闻、赞颂等。但专贪求利养恭敬,犯尚不重,若因之而发生自赞毁他之言表业,则从动机以至成事,其所犯为重也。以菩萨行纯属利他,今既不能利他,反为自赞毁他而损害他,殊与菩萨之法相违,故犯他胜处也。

  第二、有财不财施,有法不法施者,非菩萨法也。盖菩萨本为利他而受身命资财,若遇贫苦及无依怙之人,正求资财而来菩萨之前,不起哀愍以行惠施;又菩萨具有闻思慧修证之法,正求法者来前,应即方便提奖,藉增胜行;若不尔者,则非菩萨。此中须具三事:谓能施者之菩萨,及所施之财法,与受施之正求财法者,皆现在前,吝而不施,遂犯他胜处法。

  第三、忿为小随烦恼中最猛利之嗔。缠者、烦恼别名,因烦恼而不得解脱生死,厥名曰缠。既不能降伏对治此忿缠,反恣纵令长养串习。于中不特引起语业之恶,并将引起身业之争斗等,殊可畏也。忿为对于当时现境而呈露身心之表者;于过去嗔忿境,深藏于心以不忘者,名恨;若怀损害于将来者,名怨。为忿所蔽,成为意乐,恨之不已,以图损恼有情。不忍受他人之谏谢,不舍怨结,则非菩萨,故犯他胜处法。

  第四、菩萨学菩萨法,应习菩萨经藏、论藏,若随像似正法之非正法而转,以信解彼像似正法而反谤真正菩萨法者,则犯他胜处。像似正法,如伪君子之似君子,最易令人迷误。若大乘中各分宗派,互为障碍,皆是,如此便失菩萨。近见凡在大乘佛法修学者,对于自行化他之法,须先认识清楚,否则、即堕像似,有犯重戒。此一条为菩萨最紧要之关头,学者其勿忽诸!

  丁三 释他胜名  戊一 明犯过失

  菩萨于四他胜处法,随犯一种,况犯一切!不复堪能于现法中增长摄受菩萨广大菩提资粮,不复堪能于现法中意乐清净,是即名为相似菩萨,非真菩萨。

  他胜处法者,为他恶法所胜,不能进修菩萨行也。持菩萨戒者,于此四重随犯一条,则不复能于现法中增长广大菩提资粮。六度之前五度,为福德资粮,末一度为智慧资粮,福智具足,菩提圆满。犯他胜法即不能圆满此六度,亦即不复能得意乐清净,谓现生中不能得入初欢喜地,由此故为相似菩萨,非真菩萨。

  戊二 明舍不舍

  菩萨若用软、中品缠,毁犯四种他胜处法,不舍菩萨净戒律仪;上品缠犯,即名为舍。若诸菩萨毁犯四种他胜处法,数数现行,都无惭愧,深生爱乐,见是功德,当知说明上品缠犯。非诸菩萨暂一现行他胜处法,便舍菩萨净戒律仪,如诸苾刍犯他胜法,即便弃舍别解脱戒。

  四重之前二、从贪起,第三、由嗔生,第四、由痴发。然此四重戒中亦分上中下品:犯上品者,即舍菩萨净戒律仪;犯中、下者,应当忏悔。若不忏悔,不生惭愧,反生爱乐谓之功德者,乃名上品缠犯而舍净戒。故不同比丘之违犯性罪,一犯即舍戒也。梵语波罗提木叉,此云别解脱,谓持此戒,即得身口七支过恶之别别解脱也。

  戊三 示堪重受  若诸菩萨由此毁犯弃舍菩萨净戒律仪,于现法中堪任更受,非不堪任,如苾刍住别解脱戒,犯他胜法,于现法中不任更受。  比丘若犯重戒,于现法──此生──中不能重受;菩萨若犯重戒,犹可重受。因比丘戒限尽形寿,而菩萨戒乃尽未来。限形寿、则犯者此生不能重受;尽未来、则虽弃舍犹可发心重受之也。

  丙二 诸轻戒  丁一 总令了知  如是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有违犯及无违犯,是染非染,软中上品,应当了知!

  若诸菩萨受持此戒,信解奉行,于每日中作诸事宜,或犯非犯,是染非染,总应了知。染、谓染污,即是根本烦恼。非染者、或软下品缠,或是无记,皆应熟习了知,勿令懈废。善思分别是善非善,可作不可作,以熟习了知能作修行之标准,乃得不易毁犯也。

  丁二 别显戒相  戊一 障六度摄善  己一 障布施度  庚一 障财施  辛一 悭心不供三宝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日日中,若于如来、或为如来造制多所;若于正法、或为正法造经卷所,谓诸菩萨素呾缆藏、摩呾理迦;若于僧伽、谓十方界已入大地诸菩萨众:若不以其或少或多诸供养具而为供养,下至以身一拜礼敬,下至以语一四句颂赞佛法僧真实功德,下至以心一清净信随念三宝真实功德,空度日夜,是名有犯有所违越。若不恭敬懒惰懈怠而违犯者,是染违犯。若误失念而违犯者,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谓心狂乱。若已证入净意乐地,常无违犯;由得清净意乐菩萨,譬如已得证净苾刍,恒时法尔于佛法僧以胜供具承事供养。

  凡佛弟子,皆以皈敬三宝为首,菩萨亦应六时礼拜赞叹三宝功德。如不创修塔寺,印造经论,恭敬供养菩萨圣僧,身不礼拜,口不赞叹,意不观想,三业懈怠,空过时日,成染违犯。或因忘念无记而然,非染违犯。其或公务纷烦,暂时无暇,可以无犯。至于净意菩萨,则如证性比丘,法尔契戒,所以无犯。梵语制多,此云佛殿。梵语僧伽,此云众,此中谓大乘菩萨众。佛为初地以上菩萨说法,示现他受用身净土,故初地以上之菩萨得正性身,生生世世生如来家,荷担正法,故名大乘菩萨圣僧。此正明敬供大乘三宝也。

  辛二 贪名利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有其大欲而无喜足,于诸利养及以恭敬生著不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谓为断彼生起乐欲,发勤精进,摄彼对治,虽勤遮遏而为猛利性惑所蔽,数起现行。

  利养恭敬,珍奇异宝,深生贪著,过分贪求,毫无餍足之心者,犯菩萨戒。或为方便调伏他人,去彼所爱,令发道心;或为烦恼之所迷惑,虽精进勇猛修对治之行,而诸烦恼犹现起者,不名犯戒。

  辛三 不敬有德同法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耆长,有德可敬同法者来,憍慢所制,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起承迎,不推胜座;若有他来语言谈论、庆慰、请问,憍慢所制,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称正理发言酬对,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非憍慢制,无嫌恨心,无恚恼心,但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谓遭病重;或心狂乱;或自睡眠他生觉想而来亲附、语言谈论、庆慰、请问;或自为他宣说诸法论义决择;或复与余谈论庆慰;或他说法论义决择属耳而听;或有违犯说正法者,为欲将护说法者心;或欲方便调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或护僧制;或为将护多有情心而不酬对,皆无违犯。

  不尊年高有德及酬对求法者,以嗔恼心,恣憍、慢意──憍是小随烦恼、谓耽著自法,称扬己能。慢是根本烦恼,谓自恃自傲,蔑视于人──、名染违犯。若无嗔恚嫌恨,但因放逸懈怠与无记心,非染违犯。或因病重、心狂、睡眠、昏瞆,或彼问时正为他人说法,或因调彼伏彼而不酬答等,皆无违犯。

  辛四 不应供受衬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他来延请,或往居家,或往余寺,奉施饮食及衣服等诸资生具,憍慢所制,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至其所,不受所请,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不至其所,不受所请,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无违犯者,或有疾病;或无气力;或心狂乱;或处悬远;或道有怖;或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或余先请,或为无间修诸善法,欲护善品令无暂废;或为引摄未曾有义;或为所闻法义无退,如为所闻法义无退,论义决择当知亦尔;或复知彼怀损恼心,诈来延请;或为护他多嫌恨心;或护僧制不至其所,不受所请,皆无违犯。

  若人迎请大乘菩萨,奉施衣服资生之具,菩萨怀嗔恚心,不受其请,以无慈愍心摄授四众,故犯菩萨戒。或因懒惰、懈怠、失念、无记所致,犯而非染。而我国向以懒散为高者,又恶知其为犯戒乎!若因道路悬远,或余先请,或修善法不能暂舍,或诈来请,或因僧制所限,或为护多有情不令嗔恚,不受其请,则无违犯。

  辛五 不受重宝施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他持种种生色、可染、末尼、真珠、琉璃等宝,及持种种众多上妙财利供具,殷勤奉施,由嫌恨心,或恚恼心,违拒不受,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舍有情故。若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违拒不受,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无违犯者,或心狂乱;或观受已心生染著;或观后时彼定追悔;或复知彼于施迷乱;或知施主随舍随受,由是因缘定当贫匮;或知此物是僧伽物、窣堵波物;或知此物劫盗他得;或知此物由是因缘多生过患,或杀、或缚、或罚、或黜、或嫌、或责,违拒不受,皆无违犯。

  信士布施供具珍宝,殷勤启请劝哀纳受,而菩萨以嗔恚怨恨之心而不领受者,是染违犯。若由怠惰无记而不受者,非染违犯。或知受已心生染著,妨碍精进;或知彼人心生迷惑,施后疑悔;或因受施彼即贫困;或知彼是不与取物;是三宝物;由是因缘,或招打骂、诃斥,拒不受者,不名犯戒。

  庚二 障法施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他来求法,怀嫌恨心,怀恚恼心,嫉妒变异,不施其法,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不施其法,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谓诸外道伺求过短;或有重病;或心狂乱;或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或于是法未善通利;或复见彼不生恭敬,无有羞愧,以恶威仪而来听受;或复知彼是钝根性,于广法教得法究竟,深生怖畏,当生邪见,增长邪执,衰损恼坏;或复知彼法至其手,转布非人而不施与,皆无违犯。如有学者为法远来,而菩萨以嗔恨恚恼心故,不说一字一句,吝法施故,即是染犯。或因懒惰懈怠忘念无记失正念者,名非染犯。或有外道伺求过失;或于是法未深了解;或复因彼威仪缺废;或知彼是根性顽钝,闻胜深法则生狂怖邪见;或因伏彼刚强恶心令住善处;有是因缘不说法者,不名吝法。

  庚三 障无畏施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诸暴恶犯戒有情,怀嫌恨心,怀恚恼心,由彼暴恶犯戒为缘,方便弃舍,不作饶益,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弃舍,由忘念故不作饶益,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何以故?非诸菩萨于净持戒身语意业寂静现行诸有情所,起怜愍心,欲作饶益;如于暴恶犯戒有情,于诸苦因而现转者。无违犯者,谓心狂乱;或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或为将护多有情心;或护僧制,方便弃舍,不作饶益,皆无违犯。

  对于暴恶犯戒之诸有情,菩萨以嗔恚心不为说法施以无畏,犯菩萨戒。或因怠惰无记,非染违犯。菩萨于诸净身语意有情起怜悯心,而不为暴恶犯戒有情说法者,则失大乘菩萨悲心摄授有情方便。或厌恶世而生远离之想,是不知释迦如来设教为化刚强暴恶之理也。然若为利彼一人故,致令众多有情失益,则可不为彼说法。所以,此菩萨戒不同余戒之呆板,而是活泼圆融无碍之菩萨行。

  己二 障持戒度  庚一 明遮罪  辛一 与声闻共学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如薄伽梵于别解脱毗奈耶中,将护他故建立遮罪,制诸声闻令不造作,诸有情类,未净信者令生净信,已净信者令倍增长;于中菩萨与诸声闻应等修学,无有差别。何以故?以诸声闻自利为胜,尚不弃舍将护他行,为令有情未信者信,信者增长,学所学处,何况菩萨利他为胜?

  声闻戒具于七众中之苾刍戒,与菩萨戒有共不共。如声闻别解脱戒中遮戒,大乘方应该共守者,其事虽非罪恶而佛制遮止者,为避讥嫌,摄化世间;此在声闻且学,菩萨尤须学习,令未信者信,已信者增长。否则,于菩萨戒即成违犯。薄伽梵、乃译音,以含多义不翻,有尊贵义,或翻世尊。此释共学戒。

  辛二 与声闻不共学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如薄伽梵于别解脱毗奈耶中,为令声闻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建立遮罪,制诸声闻令不造作;于中菩萨与诸声闻不应等学。何以故?以诸声闻自利为胜,不顾利他,于利他中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可名为妙;非诸菩萨利他为胜,不顾自利,于利他中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得名为妙。如是菩萨为利他故,从非亲里长者、居士、婆罗门等及恣施家,应求百千种种衣服,观彼有情有力无力,随其所施,如应而受。如说求衣,求钵亦尔。如求衣、钵,如是自求种种丝缕,令非亲里为织作衣,为利他故,应蓄种种憍世耶衣、诸坐卧具,事各至百,生色可染百千俱胝,复过是数,亦应取积。如是等中,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制止遮罪,菩萨不与声闻共学。安住净戒律仪菩萨,于利他中,怀嫌恨心,怀恚恼心,少事少业少希望住,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少事少业少希望住,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

  闻佛音声而悟道,故名声闻。有遮戒菩萨不应共学者,佛制声闻三衣一钵,不许积蓄,不得储金银珠宝等物,然在菩萨则可多蓄多求。如长者等能恣施家,应可多施衣、具、钵等,以至珠宝珍奇财物,菩萨储蓄,为利其余僧众及贫困有情等。盖声闻以自利为本,而菩萨以利他为要,无爱染心,故不名犯。我国于学佛人名居士者,本于维摩诘经之维摩诘居士,以其为在家人学佛之最高者,故沿习为定称。而印度则不然,居士指素封之家、自好之士之一种阶级,故不限于学佛之士。印度之婆罗门,即操民族及社会教化之权者,略如我国古来儒家。憍奢耶、即蚕之茧丝,抽茧丝所制之衣,曰憍奢耶衣。但印度之蚕丝,是蚕成蛾后之破茧,故非伤生所制。现今法国科学会,发明蚕蛾破茧飞去,然后制丝,并不减其精致华美,此今后事蚕桑而持戒者所应了知也。其余如文可知。

  庚二 别明性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善权方便,为利他故,于诸性罪少分现行,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  此下有七条别明性戒,亦与声闻不共。

  辛一 杀生  谓如菩萨见恶劫贼,为贪财故欲杀多生,或复欲害大德声闻、独觉、菩萨,或复欲造多无间业。见是事已,发心思惟:我若断彼恶众生命,堕那落迦,如其不断,无间业成,当受大苦,我宁杀彼堕那落迦,终不令其受无间苦。如是菩萨意乐思惟,于彼众生,或以善心或无记心,知此事已,为当来故深生惭愧,以怜愍心而断彼命。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

  性戒者,谓此法自性是罪恶,必应戒除,故为外内小大之所共戒。然大菩萨为利生故,毫不为自私自利,亦可权巧方便而开少分;然须地上菩萨智慧力强,善思决择,乃能正行。如有盗贼伤害有情,乃至声闻、菩萨、弑父、弑母、出佛身血,将造五无间业,菩萨见已起怜悯心,愿自堕那落迦──地狱──而不令彼无间业成。以大悲心,无嗔恚意而杀于彼,生多功德。

  辛二 不与取

  又如菩萨见有增上增上宰官,上品暴恶,于诸有情无有慈愍,专行逼恼。菩萨见已,起怜愍心,发生利益安乐意乐,随力所能,若废、若黜增上等位。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又如菩萨见劫盗贼夺他财物,若僧伽物、窣堵波物,取多物已,执为己有,纵情受用。菩萨见已,起怜愍心,于彼有情发生利益安乐意乐,随力所能,逼而夺取,勿令受用如是财故,当受长夜无义无利。由此因缘,所夺财宝,若僧伽物还复僧伽,窣堵波物还窣堵波,若有情物还复有情。又见众主或园林主,取僧伽物、窣堵波物,言是已有,纵情受用。菩萨见已,思择彼恶,起怜愍心,勿令因此邪受用业,当受长夜无义无利,随力所能废其所主。菩萨如是虽不与取,而无违犯,生多功德。

  如有君主、官吏以及恶霸、土豪、暴虐无道,剥夺民财,妨害道路,掳掠行人,菩萨见已,痛念有情,吊民伐罪,孰曰不宜!或知彼是塔寺僧物,在家众物,夺为己有,姿意受用,菩萨方便,施以强力,取还原处,不名犯戒,反生功德。

  辛三 邪淫

  又如菩萨处在居家,见有女色现无系属,习淫欲法,继心菩萨求非梵行。菩萨见已,作意思惟:勿令心恚多生非福,若随其欲便得自在,方便安处令种善根,亦当令其舍不善业。住慈愍心,行非梵行,虽习如是秽染之法,而无所犯,生多功德。出家菩萨,为护声闻圣所教诫,令不坏灭,一切不应行非梵行。

  此明在家菩萨遇男无妻、女无夫者,对于菩萨淫欲炽盛,求作不净之行,菩萨见已,生怜悯心,调彼伏彼,安立善处,摄为夫妇,生多功德。但此唯在家菩萨可作之,而出家菩萨欲作此饶益,应先白众退出家戒,还俗、方可摄受。否则、破坏佛制出家团体律仪,故特不许。

  辛四 妄语

  又如菩萨为多有情解脱命难、囹圄缚难、刖手足难、劓鼻、刵耳、剜眼等难,虽诸菩萨为自命难,亦不正知说于妄语,然为救脱彼有情故,知而思择,故说妄语。以要言之,菩萨唯观有情义利,非无义利,自无染心,唯为饶益诸有情故,覆想正知而说异语;说是语时,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

  菩萨为诸有情脱离苦难,谓断手足、削耳鼻舌、剜眼等难。菩萨为自命难亦不妄语,今为利益有情,以大悲心,非爱染意,虽说妄语,不名犯戒。

  辛五 两舌

  又如菩萨见诸有情,为恶朋友之所摄受,亲爱不舍。菩萨见已,起怜愍心,发生利益安乐意乐,随能随力说离间语,令离恶友,舍相亲爱,勿令有情由近恶友,当受长夜无义无利。菩萨如是以饶益心说离间语,乖离他爱,无所违犯,生多功德。菩萨见诸有情,为诸恶友之所引诱,不能远离,菩萨方便说离间语,令离恶友而近善知识者,不名犯戒。

  辛六 恶口

  又如菩萨见诸有情,为行越路非理而行,出粗恶语,猛利诃摈,方便令其出不善处,安立善处。菩萨如是以饶益心于诸有情出粗恶语,无所违犯,生多功德。如遇紧急关头,有诸有情须以呵骂令改过迁善者,菩萨当以猛利粗言,说其过咎而痛斥之,亦是方便饶益有情之一法。故言虽凶暴粗恶,不名犯戒。如应诃斥而不诃斥之者,犯戒。

  辛七 绮语

  又如菩萨见诸有情,信乐倡伎、吟咏、歌讽,或有信乐王、贼、饮食、淫荡、街衢、无义之论。菩萨于中皆悉善巧,于彼有情起怜愍心,发生利益安乐意乐,现前为作绮语相应种种倡伎、吟咏、歌讽、王、贼、饮食、淫、衢等论,令彼有情欢喜引摄,自在随属,方便奖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菩萨如是现行绮语,无所违犯,生多功德。

  或有喜谈伎女、优伶、淫坊街衢、歌笑讽咏之语,及闻帝王、官吏、盗贼、饮食之事。菩萨知彼,若正教之必不乐受,方便随顺而说绮语,为利生故,不名犯戒。

  庚三 味邪命法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生起诡诈、虚谈现相,方便研求,假利求利,味邪命法,无有羞耻,坚持不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为除遣生起乐欲,发勤精进,烦恼炽盛蔽抑其心,时时现起。

  邪命法,违反八正道中之正命法。正命者,正当之生活。凡在家出家以及菩萨等,皆应有正当之生活,其正当之生活法,乃为正命法。若用虚诞、欺诈以取生活之所需,为邪命。故依不实之现相为方便,而作假利求利之邪命法,以认为资养生命之正当营业,取著不舍而毫无羞耻者,是染违犯。若为遣除邪命令生正命,生起乐欲,发勤精进,修对治之方便而尚未遣除者,则无违犯。因无始来邪命之恶习深,时时现起,以障蔽抑遏其心,故一时不得自在断除;但菩萨修对治方便,力行其法,终可渐令伏灭,无有违犯。

  庚四 掉动嬉戏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为掉所动,心不寂静,不乐寂静,高声嬉戏,諠哗纷聒,轻躁腾跃,望他欢笑,如此诸缘,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妄念起,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为除遣生起乐欲,广说如前。若欲方便解他所生嫌恨令息;若欲遣他所生愁恼;若他性好如上诸事,方便摄受,敬慎将护,随彼而转;若他有情猜阻菩萨,内怀嫌恨,恶谋憎背,外现欢颜表内清净,如是一切皆无违犯。菩萨所取之态度,应端肃严正,安住寂静。若轻举掉动而心不寂静,或不乐于静寂,致心浮躁轻动,引起諠哗纷笑诸缘,是染违犯。若因妄念而偶失于觉察者,虽犯非染。至欲遣除而尚未能遣除;或作方便而欲解他愁恼;或欲摄受他人以为权宜;或他人对之有所忌恨而隐谋憎背,菩萨欲令息嫌归好,外现欢颜以表内心清净无他。如上种种,皆无违犯。

  庚五 倒说菩萨法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起如是见,立如是论:菩萨不应欣乐涅槃,应于涅槃而生厌背,于诸烦恼及随烦恼不应怖畏而求断灭,不应一向心生厌离,以诸菩萨三无数劫流转生死,求大菩提。若作此说,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何以故?如诸声闻于其涅槃欣乐亲近,于诸烦恼及随烦恼深心厌离,如是菩萨于大涅槃欣乐亲近,于诸烦恼及随烦恼深心厌离,其倍过彼百千俱胝,以诸声闻唯为一身证得义利勤修正行,菩萨普为一切有情证得义利勤修正行,是故菩萨当勤修集无杂染心,于有漏事随顺而行,成就胜出诸阿罗汉无杂染法。

  梵语涅槃,此云圆寂。梵语俱胝,此云万亿。菩萨若生误解,谓应背涅槃而不断烦恼,以菩萨须三无数劫流转生死中求大菩提故。作此说者,是染违犯。何以故?以菩萨欣涅槃而厌烦恼之乐欲心,应较诸声闻犹加百千俱胝倍数,以声闻但求一身涅槃,而菩萨普度一切有情涅槃故。菩萨若于烦恼杂染不勤断除,则虽修十善业,非清净业,而为招感生死之烦恼业。故菩萨应修习无杂染心,随顺众生以成就胜出阿罗汉以上之功德。故菩萨虽入俗度生,仍须不背涅槃、修习断除烦恼之法。

  庚六 不护雪讥谤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自能发不信重言,所谓恶声、恶称、恶誉,不护不雪。其事若实而不避护,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事不实而不清雪,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他外道;若他憎嫉;若自出家,因行乞行、因修善行谤声流布;若忿蔽者;若心倒者,谤声流布,皆无违犯。

  菩萨于持戒时,遇有人对于本身有毁谤之恶称誉。若为事实而不避护,是染违犯。若非事实而不清雪,亦是违犯,但非染耳。若外道故意兴谤为世人所明了者;或为人憎嫉故施非毁,若去昭雪而恶感愈深者;若已出家,因修乞食等行而有入市廛俗家之种种行动,世人不识,致谤声流布者;若人为忿恼所障蔽而欲令蒙毁者;若伤心病狂,颠倒黑白、淆乱是非者,如是种种而不护雪,皆无违犯。

  庚七 不行楚罚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有情应以种种辛楚加行、猛利加行、而得义利,护其忧恼而不现行,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观由此缘,于现法中少得义利,多生忧恼。

  若菩萨对于世人或徒众,欲令速得成就义利,应施种种辛楚及猛利之加行。设或以爱染心,恐彼忧恼而不施行,是染违犯。若观察以加行因缘,得利者少,忧恼者多而不施者,得无违犯。但菩萨须难行能行,难忍能忍,若已认清目标,应勇往直前,乃自他俱利。若姑息任令放纵者,非菩萨之行也。

  己三 障忍辱度  庚一 报复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他骂报骂,他嗔报嗔,他打报打,他弄报弄,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菩萨于修忍辱度时,处处不离慈悲方便以资摄化。若寻常人,固可以直报怨;但菩萨之饶益有情,恩者固应恩度,怨者亦应慈度,若随怨报怨,则非菩萨之行也。

  庚二 不悔谢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他有情有所侵犯,或自不为彼疑侵犯,由嫌嫉心,由慢所执,不如理谢而生轻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谢轻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若是外道;若彼希望要因现行非法有罪方受悔谢;若彼有情性好斗诤,因悔谢时倍增愤怒;若复知彼为性堪忍,体无嫌恨;若必了他因谢侵犯,深生羞耻而不悔谢,皆无违犯。

  若菩萨对于有情,或实有侵犯,或虽不侵犯而彼疑为侵犯者,应向称谢忏悔。若由嫌嫉,或憍慢心,不如理称谢而致彼怀恨谋报复者,是染违犯。若由放逸而不自知,虽犯非染。若因称谢反令生慢;若藉此作方便以资调伏,令彼增长善根;若遇外道之恶见,无法称谢;或于此侵犯中,彼不欲如理悔谢,而希望更有侵犯时方受悔谢者;若遇刚强有情,因称谢反生愤怒而增恶业者;若他能忍辱不生怨恨者;若因悔谢反令他羞耻致心不安者。如上种种而不悔谢,皆无违犯。

  庚三 不受忏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他所侵犯,彼还如法平等悔谢。怀嫌恨心,欲损恼彼,不受其谢,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虽复于彼无嫌恨心,不欲损恼,然由禀性不能堪忍故不受谢,亦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一切如前应知。若不如法不平等谢,不受彼谢,亦无违犯。

  菩萨受他人侵犯后,若他以平等相对而来悔谢时,当欢颜承受其悔谢,使彼心安而增善业。若怀嫌恨等心不受悔谢,致令损坏令名以增长烦恼者,是染违犯。或虽不欲损恼,而禀性高抗,不能忍受,不受悔谢者,亦染违犯。以菩萨行忍辱行,当优容有情,若生性不能容忍,亦须设法对治之;若纵令长养此不容忍性,遗误何穷!故不可有此也。若因悔者取法不平,居高位而傲慢,不合于理;及有如前种种原因而不受悔,皆无违犯。

  庚四 怀忿不舍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他怀忿,相续坚持,生已不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为断彼故生起乐欲,广说如前。

  菩萨于其他有情处,怀有忿恨,不舍怨结,是染违犯。若知犯已生起乐修断除方便,而尚未能断除,可无违犯。

  己四 障精进度  庚一 染心御众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贪著供事增上力故,以爱染心管御徒众,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不贪供侍、无爱染心管御徒众。

  若菩萨因懒惰懈怠,贪著供奉承事,以爱染心管御徒众,使之勤修侍奉,而于彼应所作业致令退惰者,是染违犯。反之、无犯可知。

  庚二 非时睡眠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懒惰懈怠,耽睡眠乐、卧乐、倚乐,非时非量,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遭疾病,若无气力,行路疲极,若为断彼生起乐欲,广说一切如前应知。

  菩萨因懒惰懈怠、贪非时过量之睡眠等,是染违犯。若有病、无力,或欲断除睡眠等,以方便力而生起乐欲者,无犯。

  庚三 虚谈弃时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怀爱染心谈说世事,虚弃时日,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忘念虚弃时日,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见他谈说,护彼意故,安住正念,须臾而听,若事希奇或暂问他,或答他问,无所违犯。菩萨空弃光阴而不修习善法及饶益有情者,是染违犯。若忘念无记而致虚掷时日者,犯而非染。若随顺他暂与谈说令安住正意者,或希有事于自行有关而暂问他者,或答他所问令人正解等,皆无违犯。

  己五 障禅定度  庚一 惰慢不求禅法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为令心住,欲定其心,心怀嫌恨,憍慢所持,不诣师所求请教授,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懒惰懈怠而不请者,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遇疾病,若无气力,若知其师颠倒教授,若自多闻自有智力能令心定,若先已得所应教授而不请者,无所违犯。

  菩萨欲令其心安住一境以定其心,为嫌恨憍慢所持故,不诣师求教者,是染违犯。若知师颠倒教授乱自正修者,或自有多闻熏习力能令心定而不请者,无犯。其余如文可知。

  庚二 不除五盖定障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起贪欲盖,忍受不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为断彼生起乐欲,发勤精进,烦恼猛利蔽抑心故,时时现行。如贪欲盖,如是嗔恚、惛沉睡眠、掉举恶作及与疑盖,当知亦尔。

  盖者、覆义,覆盖禅定令不现前。故菩萨若贪染五欲,覆蔽自心,堪忍承受而不舍离,致令禅定不得现前,是染违犯。但以贪欲习气深故,曾以方便生起乐欲,发勤精进,犹难遣除,无犯。余嗔恚盖、惛睡盖、掉悔盖、疑盖、应知亦复如是。

  庚三 贪味静虑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贪味静虑,于味静虑见为功德,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为断彼生起乐欲,广说如前。

  若于禅那心生味著,便不能与出世智慧相应,谓之味禅,即凡夫定。四禅、四空──八定──为凡圣所共修,有大乘慧相应则大乘定,有小乘慧相应则小乘定。若知定心缘生性空,固不应生贪著。若凡夫定,既不与出世三乘慧相应,由愚痴故,便成贪心相应,曰味静虑。若于此见为功德而不见其过,则起颠倒邪见,邻于外道,是染违犯。修禅定而得成就者,其乐超过世乐,故其味著颇不易除。在勤断除而未能者,无犯。

  己六 障般若度  庚一 对于法者  辛一 不学小乘法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起如是见,立如是论:菩萨不应听声闻乘相应法教,不应受持,不应修学,菩萨何用于声闻乘相应法教,听闻受持,精勤修学?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何以故?菩萨尚于外道书论精勤研究,况于佛语?无违犯者,为令一向习小法者舍彼欲故,作如是说。

  菩萨学大乘法,应广学世出世间一切教法之文字般若,以期成就世出世间圆遍智慧,方为究竟。教是能诠,理是所诠,具理行果,与声闻乘相应教理,即声闻法。谓菩萨不应听受与忆持诵习声闻乘法,若生此见立此论者,是染违犯。盖声闻乘教为对治烦恼之法,菩萨亦当依此断除烦恼令得清净。以菩萨法甚为广大,声闻乘法亦菩萨法中之一分,舍之即不圆满。所以、声闻极果名阿罗汉──梵语阿罗汉,此云应供──,佛十号中亦有名应供者,可想而知。夫应供者,即断烦恼之果;菩萨不以声闻为满足则可,若竟轻视其法,殊非圆解!况从利他以言,菩萨若遇声闻,仍须讲说声闻藏法,资助开解。不特此也,菩萨尚须研究凡外经论以为度他工具,况于佛说之声闻藏可抛弃乎?若为对治一部份执小乘教以为究竟者,令其回小向大故作此说,如法华等所明,可无违犯。

  辛二 弃大向小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菩萨藏未精研究,于菩萨藏一切弃舍,于声闻藏一向修学,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  若菩萨于大乘法藏不乐研究,专取声闻藏法一向修学,虽犯非染;因声闻法虽非究竟,非增长烦恼之法故。然于菩萨功德不能成满,故亦有犯。

  辛三 舍内学外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现有佛教,于佛教中未精研究,于异道论及诸外论精勤修学,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上聪敏,若能速受,若经久时能不忘失,若于其义能思能达,若于佛教如理观察成就俱行无动觉者,于日日中,常以二分修学佛语,一分学外,则无违犯。

  若世间无佛之教法,菩萨可学外论以为方便;若现前有佛之教法,应勤修学以生正解。若仍酷嗜外论及异道论,并认为最尊最胜之教法,则将损正知见而失菩萨善法,故成染违犯也。若有上等聪敏,于佛教有深刻研究而不为外论所动者;或短时间可受且受后不忘者;或于外道论义,能思维通达知其长短,不为所惑者;或已能契合佛理之观察,虽受外道论说,理观能同时俱起现行而不为外见动其正觉者;学亦无妨。如近来各佛学院之课程,有哲学、科学、宗教学及世间普通知识等,苟于佛学无深研究,必为所转,故应多注意于佛学,令有心得。每日中、以二分光阴修学佛法,一分光阴学诸外论,助生菩萨般若资粮,方可无犯。

  辛四 专习异论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越菩萨法,于异道论及诸外论研求善巧,深心宝玩,爱乐味著,非如辛药而习近之,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若菩萨越菩萨藏法,专向外道论及外论研究善巧,爱著习近,殊为失其本分之学。但菩萨于佛之教法有心得后,为便于利他故,研究外论。须知学外论时,如味辛辣,为随顺教化一类有情故,非此药不足以愈其病故,所以不得不学,固非乐其法也。

  辛五 不信深法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闻菩萨藏,于甚深处、最胜甚深真实法义,诸佛菩萨难思神力,不生信解,憎背毁谤:不能引义,不能引法,非如来说,不能利益安乐有情;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如是毁谤,或由自内非理作意,或随顺他而作是说。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若闻甚深最甚深处,心不信解。菩萨尔时应强信受,应无谄曲,应如是学:我为非善,盲无慧目,于如来眼随所宣说,于诸如来密意语言而生诽谤。菩萨如是自处无知,仰推如来于诸佛法无不现知等随观见。如是正行,无所违犯。虽无信解,然不诽谤。

  若菩萨学大乘法藏,遇诸佛以无分别之第一义及不可思议之神通等事种种最深境界,谓不必深信领受,且生毁谤者,是染违犯。如谓见到者可信,而圣智位所证之境,深不可测,甚难见到,由此以神通威力为不足深信。谓不能引生正法义,空谈理想,不能利益安乐有情。如此等皆是以凡夫心测如来境者,犯谤法罪。近来有专以哲学、科学眼光研究佛法者,往往有此大误!若于佛法之境之行,虽生解信,而于超过凡夫心境之圣果事,因不可测,致生毁谤;或由自思维,或随逐他说,皆有犯菩萨戒。故菩萨对于此最甚深义,不能谛解,当勉强领受而责己无知,以真实无谄曲之心,自惭善根力弱,无明所盲,致于如来所证真实,不能了解其深密意。故应如是自处于无知之地位,更应推仰如来于诸佛法无不观察照见,而我不能了解,反生疑谤,生深惭愧。如是正行,虽不了解,然不毁谤,故无违犯。

  上来五条中,前二条明对于声闻法宜正修学;中二条明对外法宜正修学;末一条明对甚深法宜正修学。犯此五条,障学菩萨般若。

  庚二 对于人者  辛一 爱恚赞毁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他人所有染爱心,有嗔恚心,自赞毁他,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为摧伏诸恶外道;若为住持如来圣教;若为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或欲令其未净信者发生净信,已净信者倍复增长。菩萨于他人所有嗔恚,发毁他之语表;对自己之团体及法或徒众等,染心爱护,常加自赞,是染违犯。若修佛法,应赞佛法而摧邪外,以佛法能显世间真实义谛,利益众生,若住持如来正法,于所处之环境中,有摧灭外道必需者;或假赞毁以调和其感情、降伏其邪执者;或自赞三宝毁他邪教,令未生净信生净信,或已生净信令增长者,皆无违犯。

  辛二 憍慢不听正法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闻说正法论义决择,憍慢所制,怀嫌恨心,怀恚恼心,而不往听,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为懒惰懈怠所蔽而不往听,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不觉知;若有疾病;若无气力;若知倒说;若为护彼说法者心;若正了知彼所说义,是数所闻所持所了;若已多闻,具足闻持,其闻积集;若欲无间于境住心;若勤引发菩萨胜定;若自了知上品愚钝,其慧钝浊,于所闻法难受难持,难于所缘摄心令定,不往听者,皆无违犯。

  菩萨若闻有讲正法论正义决择是否者,应即往听,多闻熏习,护正法幢。若恃自满,怀嗔恚心不往听者,是染违犯。若因自己不闻不知;或知彼说法者颠倒而说;或知说法者能力有限而自处尊胜,若往听者反令不安;若已正修观行,于所观境安住其心,不欲移心他境;若正引发菩萨胜定;若自愚钝,虽听亦难领受,故取少句义而为所观之境──如念阿弥陀佛──摄心令定者,皆无违犯。

  辛三 轻毁法师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说法师,故思轻毁,不深恭敬,嗤笑调弄,但依于文,不依于义,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凡佛法、应有法师开导讲授,令依三藏教义随闻思惟。若于法师处故意轻毁、调弄、不生恭敬者,是染违犯。

  上来三十二条,犯之障修六度,无犯、则能修诸善法,持摄善法戒清净矣。戊二 障四摄利生菩萨六度齐修,集诸善法,更应本大悲心,行方便事,数数谛思应作或不应作,以四摄法饶益有情。云何四摄?布施、爱语、利行、同事是也。四摄中之布施,虽与六度中之布施同名,然此专在利他之义。布施者,谓牺牲自己利益他人,最足以引动人心令皈向正法。盖世人之所营求者,厥为利养,故菩萨饶益有情,在在以布施为先,使易亲近。既亲近已,则施以爱语而使彼乐闻,增进智德。凡作事于他有益处,辄为助作,故名利行。至于起居食息以及经营事业,皆取同等,容易令他生清净信,入佛智慧,故名同事;如观音菩萨三十二应,亦同事行也。此四摄行,融贯于此十一条中,虽不别出,而思之皆一一可明。

  己一 不为助伴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诸有情所应作事,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为助伴──谓于能办所应作事,或于道路若往若来,或于正说事业加行,或于掌护所有财宝,或于和好乖离诤讼,或于吉会,或于福业,不为助伴,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为助伴,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有疹疾;若无气力;若了知彼自能成办;若知求者自有依怙;若知所作能引非义、能引非法;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先许余为作助伴;若转请他有力者助;若于善品正勤修习不欲暂废;若性愚钝,于所闻法难受难持,如前广说;若为将护多有情意;若护僧制;不为助伴,皆无违犯。

  修菩萨法,应以四摄法而摄化有情;当同事者,应与同事。若以嫌恨心故,于道路上感困难处,不为助伴;或于佛法中修加行──如打七等──时,不为之帮助;或他有财而自有力不为保护;或他评讼而不为之调解;或不为助伴于吉会──如喜庆事──及修世福出世间福等事,是染违犯。若知其所作事非正,或不为助以令彼勤奋,或于善法正自修学,或所闻法难受难持不容暂离,不助伴者,皆无违犯。

  己二 不往事病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有情遭重疾病,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往供事,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往供事,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自有病;若无气力;若转请他有力随顺令往供事;若知病者有依有怙;若知病者自有势力,能自供事;若了知彼长病所触堪自支持;若为勤修广大无上殊胜善品;若欲护持所修善品令无间缺;若自了知上品愚钝,其慧钝浊,于所闻法难受难持,难于所缘摄心令定;若先许余为作供事。如于病者,于有苦者为作助伴欲除其苦,当知亦尔。

  菩萨遇有疾病之人现前,无论亲疏贵贱,其无医药与无人照应者,菩萨应作饶益之事而充分供给其所需。若以嫌恨心欲恼害之而不看顾者,是染违犯。若非共住,转请他人前往供事;若知病人有其依仗;若知彼有资财及其徒众,自能医治及有看护之人;若知彼病长年如是,病相虽重,堪自支持;若正精进修习善法及善品类之法,恐其间断而不圆满;若至愚钝,于先所闻法尚难领受其义,于所缘境上摄心令定更属难能,未容暂时抛弃;若已许为他人供侍,同时不克分身;如此等不往供事者,无犯。对于病者如此,对于苦者亦然,谓苦亦如病之当遣除也。

  己三 不为宣说障爱语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有情为求现法、后法事故,广行非理。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为宣说如实正理,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所蔽不为宣说,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自无知;若无气力;若转请他有力者说;若即彼人自有智力;若彼有余善友摄受;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知为说如实正理,起嫌恨心,若发恶言,若颠倒受,若无爱敬;若复知彼性弊[怡-台+龙]悷,不为宣说,皆无违犯。

  若诸有情为求现在世法之事,或求将来世法之事,以求取之时广行恶行。如求现在之福寿禄位等,当求取时,信邪倒见,或杀生媚神、扶乩信鬼等。如印度之马祭,凡求福寿者,须杀三百匹马,便可得现世之解厄与后来之福报等。此皆从颠倒心所起恶业苦果,了无已时;菩萨若遇如此有情,当为开导如实真理,令生善行,方可得到现后之好结果。如教不杀生而救生,可得长寿;布施身命财力以济群众,可得富贵利禄。若对前人怀恨恼心,不为如实开导而纵令造恶受苦者,是染违犯。若自心尚不知如实真理,不能宣说;或自无力,转请他人往说;或知此人有大智力,不久即可觉悟;若他虽行非理,现时有余善友──初信位以上菩萨及佛皆为善友,亦即善知识;善知识者,以善法勉人──为之提奖;或因调伏;或因恶行已深,与说真理,反令生谤,反发恶言,益深恶业。或知其无智慧,于真理上反生误解,如说众生皆无我,不可存我见,从大公无私上去会则合真理。彼即谓既云无我,则人类等与木石同,打骂杀害皆无罪过,则倒受也。或无爱敬而不至心领受;或知身心[怡-台+龙]悷不调,乖僻不经。如此等、不为宣说者,皆无违犯。

  己四 有恩不报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先有恩诸有情所,不知恩惠、不了恩惠,怀嫌恨心,不欲现前如应酬报,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现酬报,非染违犯。无违犯者,勤加功用无力无能不获酬报;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欲报恩而彼不受,皆无违犯。

  菩萨所对之有情境,种种不同,此明先于菩提有恩惠之有情所,应了知其恩惠而为相当报酬,使施恩惠者乐于施与其他。若对其人怀嫌恨故,不为现前如应酬报者,是染违犯。若虽精勤加功用行,而现前无力酬报;或方便使他暂时不得报,待之将来,于彼较为有益;若虽酬报他不受等,皆无违犯。

  己五 患难不慰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有情堕在丧失财宝、眷属禄位难处,多生愁恼,怀嫌恨心,不往开解,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往开解,非染违犯。无违犯者,应知如前于他事业不为助伴。

  菩萨如遇遭感愁恼诸有情时,应当前往开解令生正见,了知缘生性空,无得无失,及种种因果之理等,信入佛法。若怀嫌恨心,听令愁恼者,是染违犯。若为其他勤加功用,或为借作调伏方便,或为事业所羁,不前往开解,皆无违犯。己六 希求不给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有饮食等资生众具,见有求者来正希求饮食等事,怀嫌恨心,怀恚恼心,而不给施,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能施与,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现无有可施财物;若彼悕求不如法物,所不宜物;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来求者王所匪宜,将护王意;若护僧制而不惠施,皆无违犯。

  菩萨所承受之资生等物,皆为利益摄受众生之用,若遇正来悕求,应当施与使种善根。若怀嫌恨而不给施者,是染违犯。若现在自给尚无,无可施与者;或求者是不如理法之物;或所求之物与彼不相宜;或知求者向非善类,满意之后反滋恶业;或为国法所不许,未便违政府之意以破坏法律、扰乱社会;或为僧众戒律所不许:如此原因不惠施者,皆无违犯。此菩萨戒,皆切于实际可应用之法。如布施不至于过分,或不合理之要求,可以不施,无有违犯。

  己七 摄众不施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摄受徒众,怀嫌恨心,而不随时无倒教授、无倒教诫;知众匮乏,而不为彼从诸净信长者、居士、婆罗门等,如法追求衣服、饮食、诸坐卧具、病缘医药、资身什物、随时供给,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往教授,不往教诫,不为追求如法众具,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护僧制;若有疹疾;若无气力不任加行;若转请余有势力者;若知徒众世所共知,有大福德,各自有力求衣服等资身众具;若随所应教授教诫皆已无倒教授教诫;若知众内有本外道,为窃法故来入众中,无所堪能,不可调伏,皆无违犯。

  正授经论使明如实真理,名无倒教授。正授以律,使正身心行业,名无倒教诫。菩萨于所摄受徒众,若有颠倒之思及不正当行为,当律其行而晓以理。至于四事有所匮乏,当从清信居士等处为之追求资身什具,令彼心安意稳,道业易成。若怀嫌恨不为求供给者,是染违犯。若故意不教不养而为调伏之方便;或与僧制不合;或知彼有力堪可自给;或曾住教道已无颠倒之行为;或知徒众中有外道潜伏,为窃法来,不可调伏;如是而不教养,皆无违犯。

  己八 不随心转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怀嫌恨心,于他有情不随心转,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随其转,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彼所爱非彼所宜;若有疾病;若无气力不任加行;若护僧制;若彼所爱虽彼所宜,而于多众非宜非爱;若为降伏诸恶外道;若欲方更调彼伏彼,广说如前;不随心转,皆无违犯。菩萨于他有情,当摄心令正住,不随物转,能转于物,方合佛理;如普贤十大愿行中恒顺众生。应顺有情心而转者,何耶?以须随顺而资度脱也。若菩萨以嫌恨心不随众生心转者,是染违犯。若随他转非彼所宜;或虽为他所爱所宜而在当前众中共所非议;或彼外道,随他转者反增恶焰,自恶恶人;若欲调伏他等而不随转,皆无违犯。

  己九 不随喜赞扬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怀嫌恨心,他实有德不欲显扬,他实有誉不欲称美,他实妙说不赞善哉,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显扬等,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知其人性好少欲,将护彼意;若有疾病;若无气力;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护僧制;若知由此显扬等缘,起彼杂染憍举无义,为遮此过;若知彼德虽似功德而非实德,若知彼誉虽似善誉而非实誉,若知彼说虽似妙说而实非妙;若为降伏诸恶外道;若为待他言论究竟不显扬等,皆无违犯。

  菩萨若遇有德、有誉、善于妙说之人,应当称扬赞叹,使人知而生信,植种德本。若怀嫌恨而不称扬,是染违犯。若知其人少欲知足,为之称扬,反而引生他事致感不安,或反使失其令名者;若知虽有德行妙说,但一旦为之显扬,反生憍矜轻举等过,或虽有相似之德誉妙说,祗足引一般初进之趋附,实为识者所不屑道,因相似而非有实德之故;或为降伏外道;或待他言论等终结,以如是等而不称扬,皆无违犯。

  己十 不随行威折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有情应可诃责,应可治罚,应可驱摈,怀染污心而不诃责,或虽诃责而不治罚如法教诫,或虽治罚如法教诫而不驱摈,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放逸而不呵责乃至驱摈,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了知彼不可疗治,不可与语,喜出粗言,多生嫌恨,故应弃舍;若观待时;若观因此斗讼诤竞;若观因此令僧喧杂,令僧破坏;知彼有情不怀谄曲,成就增上猛利惭愧,疾疾还净,而不呵责乃至驱摈,皆无违犯。

  菩萨行四摄法饶益有情,须扶助其防非止恶、改过迁善,不得怀染爱心,纵令放逸。倘应诃责、应治罚、应驱摈者,须如律规惩办,勿得宽容或从轻治,否则、即犯染罪。故佛法之慈悲方便,在如何御人以道,而非姑予优容者可比。若法应如此而不如此者,纵其任情堕落,非慈悲也。近来怙恶不悛之徒,往往因要求不遂辄诋为不慈悲者;至于握有统理大众之僧权者,不特自己放荡形骸、坐视大众之堕落于不顾,反自谓为方便,实不知慈悲方便为何物!遂致佛法不振,不其痛乎!若知其人不可救药,若与之语反生粗言恶念;或观后效;或恐引起门争,结果不良;或足使众僧喧杂,破僧和合;或知为一时之错误,但无谄曲之意,如一明白即可从此增起猛利惭愧自得还净;因此不诃责乃至不驱摈者,皆无违犯。

  己十一 不随现神力折摄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具足成就种种神通变现威力,于诸有情应恐怖者能恐怖之,应引摄者能引摄之,避信施故,不现神通恐怖、引摄,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知此中诸有情类,多著僻执,是恶外道,诽谤贤圣,成就邪见,不现神通恐怖、引摄,无有违犯。

  菩萨以修禅定,或证圣果,得到种种神通变现之威力后,对恶有情当恐怖之,以挫折其恶焰而弃舍其恶行;或遇有情乐于神变,亦当方便引摄。若避信施,恐因之而得布施利养,不为恐怖引摄者,虽犯而非染违犯。若知有情有偏僻之执著,自以为是,不受感化,若现神通反致生谤而不现者,皆无违犯。

  丁三 总明无犯

  又一切处无违犯者,谓若彼心增上狂乱,若重苦受之所逼切,若未曾受净戒律仪,当知一切皆无违犯。

  一切处者,指四十三条轻戒中一切违犯之处。此又总出无违犯者,谓其心有增上狂乱,或现有重病等逼迫无力实行戒法,或未受净戒律仪等,于一切处皆无违犯。若无此三因者,有犯无犯,在当人依戒条而自去观察之。

  乙二 明持悔

  若诸菩萨从他正受戒律仪已,由善清净求学意乐,菩提意乐,饶益一切有情意乐,生起最极尊重恭敬,从初专精不应违犯;设有违犯,即应如法疾疾悔除令得还净。如是菩萨一切违犯,当知皆是恶作所摄,应向有力,于语表义能觉能受小乘、大乘补特伽罗,发露悔灭。

  菩萨于受戒后,当持勿犯;如稍有犯,应速如法改悔使令还净,故有此段文义。从他者,谓受戒有其三品,以所从之他缘不同而所得之戒有优劣。凡受戒人一面从自发心,一面仍须依他为增上缘。若遇佛住世,或大乘地上菩萨住世,得从之受戒者,皆多生善根所招,方有此最上胜缘,是为上品戒。若无上述胜缘,依佛法中曾经受过菩萨戒之十信等位外凡内凡之菩萨,依可作为师范之菩萨比丘处,从而受之,是为依中等增上缘得中品戒。在中国所通行之菩萨戒,皆从施受。但如此方无授戒师,向千里外亦寻不得,乃许于佛菩萨像前香花供养,忏悔往业,经若干时得感应后,方为得戒;若未感到佛菩萨现前摩顶之瑞像,为不得戒。但如此得戒,犹为下品戒,故须以从他正受为胜也。意乐、谓意志之所乐,如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之意乐。意乐起时,所有各种所为,皆随之而转移,故意乐为一切行为之主动力。若凡夫得到此种之清净意乐,宛如另换一心,将无始染劣势力完全革除,从新建起菩提之心。盖凡夫心多贪五欲,其意乐亦为五欲之意乐,能改此意乐以成立此中三种意乐,则得三聚净戒。由求学一切菩萨善清净戒之意乐,则得菩萨律仪戒之戒体,便能离一切恶法而得清净;有此戒体,则能持一切律仪戒。菩提者,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换言之、即佛果之菩提也。此菩提之意乐生起,则于人天福报、二乘解脱悉无所求,惟念念求无上菩提,即神通等亦为无上菩提而修。自此意乐发起以后,自能去修集无边福智以为菩提之资粮,是以菩提意乐为摄善法戒之戒体。饶益有情意乐者,谓意之所乐,心心念念皆欲饶益有情,乃能时时刻刻去作饶益有情之事,是为饶益有情戒体。若感发得此三种意乐为三聚戒体,依戒体而持菩萨戒,则易如顺水行舟也;因内心已有持戒之力故。若由此意乐受菩萨戒者,应对此菩萨戒生深恭敬,从初受戒勿令违犯。因此戒为心戒,犯不犯皆系于自心,须在其动机上之隐微中以明察其德失。又菩萨戒在佛果位方能清净,故菩萨地亦难全净,若有违犯,应即如法忏悔令速清净,否则、便毁戒体。梵语突吉罗,此云可忏悔。菩萨正得戒体之后,所有违犯,是恶作罪,故可忏悔。其忏悔法,应向有智慧力之菩萨前,将恶作事如实发露,请其证明。务须在能觉到能领受所说语意之小乘、或大乘人──梵语补特伽罗,此云数取趣;在人趣,即人──前,发露忏悔。

  乙三 明悔法  丙一 对他忏除  丁一 上品缠犯应更受

  若诸菩萨以上品缠违犯如上他胜处法,失戒律仪,应当更受。

  丁二 忏中品缠犯

  若中品缠违犯如上他胜处法,应对于三补特伽罗,或过是数,应如发露除恶作法,先当称述所犯事名,应作是说:长老专志!或言:大德!我如是名,违越菩萨毗柰耶法,如所称事,犯恶作罪。余如苾刍发露悔灭恶作罪法,应如是说。

  丁三 忏下品缠犯及余违犯  若下品缠违犯如上他胜处法,及余违犯,应对于一补特伽罗发露,悔法、当知如前。

  丙二 自誓忏除  若无随顺补特伽罗可对发露,悔除所犯,尔时、菩萨以净意乐,起自誓心:我当决定防护当来,终不重犯!如是于犯,还出还净。

  若犯四重戒之上品缠者,非可忏悔,因戒体已失,故应当重受。若中品缠犯者,当对三人以上小乘人或大乘人能觉能受忏悔人所发出之语言者前,以表示所犯罪而发露忏悔之,其忏悔法方能成立。如称:长老──或称大德──!我如是名,今犯菩萨戒中可忏悔之何事,请为证明忏悔。犯下品缠犯四重戒,或上中下缠犯余轻戒等,当向一人已上之菩萨比丘前,发露忏悔。然忏悔既应从他而忏悔,如此方无菩萨比丘及知菩萨戒之人时,可于佛菩萨像前设香花供养,如法披露,以清净意乐自誓悔改后,当即防护,终不再犯,乃至得到感应,其忏悔法亦可成立。但不如正对他人之忏悔力为胜耳!

  甲三 结应敬修  复次、如是所起诸事,菩萨学处,佛于彼彼素怛缆中随机散说,谓依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今于此菩萨藏摩怛理迦,综集而说。菩萨于中应起尊重,住极恭敬,专精修学。

  菩萨应学之菩萨戒法,佛曾于璎珞、梵网经等中,随有情根机而散说。若七众戒及比丘之五篇戒等,皆摄在菩萨戒之依律仪戒中,而摄善法与饶益有情戒,散说于各经。今弥勒菩萨综集而说于瑜伽师地论中。菩萨于此戒法,应恭敬尊重而精勤修学,因为原是佛所说故。

  【显要旨】

  一 应了知者三事此菩萨戒法有先应了知之三义:第一应了知者,受菩萨戒、学菩萨法,以先发大悲菩提心为体,若未发起大悲菩提心者,则非菩萨,不应学受菩萨戒法。故受戒时,师应问曰:已发菩提心否?是菩萨否?其时之求戒者,当毅然答曰:已发,是菩萨,方能得戒。然小乘亦有智果,故了生死之智可通大小,若无大悲心为根本,则不能起取大菩提之意,故不得菩萨戒也。且若不发大悲心者,亦用不著来求学菩萨戒。经云:菩萨以菩提心为因,大悲为根本,方便为究竟。故大乘菩萨心,为大悲菩提心,求菩萨戒,必须先发此心。

  第二应了知者,受学此菩萨戒法,须以智慧为先导,故应先依菩萨藏之经论有深切研究,得到圆满透彻之正解时,方有正见正知。其正知见既已成就,即以之为先导,方可行持菩萨戒法。因此、菩萨戒为入俗利生之事,不易行持。持此戒者,常于心地上观照所作之业,犯与不犯,须有确切之审度与标准;若无最高智慧以为审度标准,则虽已犯而不自知,便亦不能忏悔以求清净,则即无由学持此菩萨戒。若梵网经所说之戒,其作与不作,皆为刻板之规定,故犹易持。而此戒法,则在同一事上,有犯不犯、或染不染,在纤微间,甚难决也。故须有智慧为先导,方能受学。

  第三应了知者,在此菩萨戒法中,皆为摄善法戒及饶益有情戒,故应以七众戒为律仪戒,而善法戒与饶益有情戒又以律仪戒为所依。故欲学此菩萨戒者,应先受七众戒以为菩萨戒中之律仪戒,则于三聚净戒方得圆满。如优婆塞受菩萨戒为菩萨优婆塞,乃至比丘受菩萨戒为菩萨比丘等。依瑜伽论所明,若失于律仪戒,则失余一切戒,故若不从僧受三皈及七众戒,即不能受此菩萨戒。

  二 显殊胜者三事

  第一、此戒法与其余之菩萨戒法不同者,余兼三乘共同之律仪戒,此戒专明应如何修六度以修集诸善法,应如何行四摄饶益有情,故此戒最明白而扼要者,正大乘菩萨之特殊精神所存,不学此菩萨戒,无以见菩萨之殊胜。

  第二、菩萨戒法在于契真入俗之中道行,因俗人在俗而不能契合出世真理,二乘出世自利而不能作涉俗行事,惟菩萨能上契真理、下顺凡情,修圆融二谛之中道行门。此戒法中,处处皆能表现理事双彰、真俗并到之大乘了义行。如对声闻家之断烦恼法,既不舍离,复能随顺有情成就胜出声闻乘功德等,皆明此义。

  第三、此菩萨戒乃深切现今七众佛徒实际上办事之应用者,如出家僧办佛学院及公益慈善等,皆时势上应办之事。换言之、凡与众人相关而有益社会之事,今后皆应去办,非复闭门修行可尽其责。然出家僧办事,须受学此菩萨戒法,方有办事行轨,否则、破坏佛法,违背教规而不自知。若以前出家僧所采之修行法,非自了之禅宗,即往生之净土,皆不圆满;此戒方为正修之菩萨行。至于礼拜、念诵,亦万行中之一,若依此戒发菩提心去行六度、四摄,则尚何行不备?惜中国向来修行者,大都不知注意乎此,惟以空心静坐为修行,对于现身社会去作一切利他事业,极端反对,谓非本分!其有能作事者,又多未得菩萨戒之真谛,故其一举一动皆贪、嗔、痴之烦恼为之主动,将中国佛教弄成死气沉沉,怪象重重,良可慨也!夫菩萨之修行六度,以不离有情界之实际,作一切利生事业为正修行,故非学此戒去修菩萨行不可。此戒为现今在家出家之佛徒需要,以在现今国家社会之环境中,尤非昌明此大乘菩萨法不可,其各顾身家以各自了之思想,已用不著!故佛教徒众,对于社会人群互关互益之事,精勤去作,方能显出佛法精神,方能为建立国民道德之基本。故今在家佛弟子之设社立林,结群集会以宏化者,欲求得一寡过成德之标准法,于此菩萨戒法,大不可不深注意焉!

  (普超、克全记)(见海刊十三卷六七八期)

 

  


图书目录

全书目录 1/1086 佛学概论 2/1086 佛理要略 3/1086 佛法导言 4/1086 佛乘宗要论 5/1086 佛陀学纲 6/1086 甚么是佛学 7/1086 佛学讲要 8/1086 佛法僧义广论 9/1086 佛藏择法眼图 10/1086 佛学大系 11/1086 佛法之分宗判教 12/1086 佛法大系 13/1086 佛法一味论之十宗片面观 14/1086 佛法悟入渐次 15/1086 诸法众缘生唯识现 16/1086 律禅密净四行论 17/1086 万有皆因缘所生 18/1086 性 释 19/1086 诸法有无自性问题 20/1086 汉藏教理融会谈 21/1086 几点佛法的要义 22/1086 新与融贯 23/1086 佛教的教史教法和今后的建设 24/1086 世界佛学苑之佛法系统观 25/1086 世苑图书馆馆员之修学方针 26/1086 我怎样判摄一切佛法 27/1086 中国佛学 28/1086 佛教各宗派源流 29/1086 会昌以前中华佛教之三大系 30/1086 论中国佛教史 31/1086 中国之佛教 32/1086 佛教史略 33/1086 亚欧美佛教之鸟瞰 34/1086 佛学源流及其新运动 35/1086 佛说十善业道经讲要 36/1086 佛说善生经讲录 37/1086 构成佛教之要素 38/1086 生命之研究 39/1086 生命之起源 40/1086 三世因果 41/1086 救世觉人之佛法 42/1086 佛教人乘正法论 43/1086 人生进善之阶段 44/1086 佛学之人生道德 45/1086 八正道与改善人群生活 46/1086 学佛先从做人起 47/1086 佛法原理与做人 48/1086 真佛教徒──即俗即真的大乘行者 49/1086 生活与生死 50/1086 人 生 51/1086 人生佛学的说明 52/1086 人生佛教开题 53/1086 人生佛教与层创进化论 54/1086 人生佛教之目的 55/1086 人生的佛教 56/1086 学佛之简明标准 57/1086 四十二章经讲录 58/1086 佛说八大人觉经讲记 59/1086 佛遗教经讲要 60/1086 佛说大乘稻秆经讲记 61/1086 佛说弥勒下生成佛经讲要 62/1086 佛说弥勒大成佛经开题 63/1086 成实论大意 64/1086 小乘佛学概略之科目 65/1086 阿兰那行与养成僧宝 66/1086 佛学即慧学 67/1086 从信心上修戒定慧学 68/1086 怎样赴龙华三会 69/1086 大乘理趣六波罗密多经皈依三宝品讲录 70/1086 大乘理趣六波罗密多经发菩提心品讲录 71/1086 大乘伽耶山顶经讲记 72/1086 出生菩提心经讲记 73/1086 悬 论 74/1086 甲一 教起因缘分 75/1086 甲二 圣教正说分 76/1086 甲三 依教奉行分 77/1086 发菩提心论开题(注) 78/1086 佛法之真价 79/1086 大乘佛法的真义 80/1086 行为主义之佛乘 81/1086 佛法之真精神 82/1086 菩 萨 83/1086 菩萨行与大乘胜解 84/1086 从慈悲为本方便为门以明孛经大旨──佛法要旨 85/1086 成大乘论 86/1086 对辨大乘一乘 87/1086 三唯论图释 88/1086 再论大乘三宗 89/1086 大乘位与大乘各宗 90/1086 大乘宗地引论(注一) 91/1086 大乘宗地图释(注一) 92/1086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义脉 93/1086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讲录 94/1086 能断金刚般若波罗密多经释 95/1086 仁王护国般若波罗密多经讲录 96/1086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述记 97/1086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讲录 98/1086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讲义 99/1086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释义 100/1086 十二门论讲录 101/1086 法性空慧学概论 102/1086 二无我论 103/1086 显示真实相所开的三重方便门 104/1086 因缘所生法义 105/1086 无生法忍总摄十二门义 106/1086 论掌珍论之真性有为空量 107/1086 大乘之革命 108/1086 解深密经如来成所作事品讲录 109/1086 深密纲要 110/1086 佛说观弥勒菩萨上生兜率陀天经讲要 111/1086 瑜伽真实义品讲要 112/1086 瑜伽师地论菩萨地真实义品亲闻记 113/1086 辨法法性论讲记 114/1086 辨中边论颂释 115/1086 摄大乘论初分讲义(注一) 116/1086 新的唯识论 117/1086 唯识三十论讲录 118/1086 唯识三十论讲要(注一) 119/1086 唯识三十论题前谈话 120/1086 唯识讲要 121/1086 唯识二十颂讲要 122/1086 大乘五蕴论讲录 123/1086 八识规矩颂讲录 124/1086 大乘法苑义林唯识章讲录 125/1086 因明概论 126/1086 法相唯识学概论 127/1086 百法明门论的宇宙观 128/1086 阿陀那识论 129/1086 末那十门三位与赖耶十门二位之同异(附注) 130/1086 能知的地位差别上之所知诸法 131/1086 人心所缘有为现行境之本质与影像关系 132/1086 阅“相见别种辨” 133/1086 见相别种辨释难 134/1086 种子法尔熏生颂 135/1086 为无为漏无漏对观颂 136/1086 唯识诸家会异图 137/1086 四大种之研究 138/1086 阴蕴之研究 139/1086 法与人之研究 140/1086 谈 唯 识 141/1086 唯识观大纲 142/1086 遣虚存实唯识观之特胜义 143/1086 唯识之净土 144/1086 兜率净土与十方净土之比观 145/1086 慈宗的名义 146/1086 佛法总抉择谈 147/1086 三重法界观 148/1086 大方广佛华严经入不思议解脱境界普贤行愿品讲录 149/1086 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义记上 150/1086 大乘入楞伽经释题 151/1086 楞 伽 大 旨 152/1086 大佛顶首楞严经摄论 153/1086 楞 严 大 意 154/1086 如來藏心迷悟圖 155/1086 大佛顶首楞严经研究 156/1086 圆觉经略释 157/1086 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讲记(一) 158/1086 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讲记(二) 159/1086 佛说无量寿经要义(附科目) 160/1086 佛说阿弥陀经讲要 161/1086 地藏菩萨本愿经开题(附大科) 162/1086 大乘起信论略释 163/1086 大乘起信论别说 164/1086 往生净土论讲要 165/1086 法 界 论 166/1086 众 生 法 167/1086 略释对于佛教──毕竟空──之疑义 168/1086 一相定无得观总持曼殊般若义 169/1086 倒果觉之下化起因行之上求 170/1086 佛法建在果证上 171/1086 迷 悟 由 心 172/1086 教 观 诠 要 173/1086 天台四教义与中国佛学 174/1086 略说贤首义 175/1086 论贤首与慧苑之判教 176/1086 听讲五教仪拾零 177/1086 曹溪禅之新击节 178/1086 科 判 179/1086 序 经 题 180/1086 明 纲 宗 181/1086 甲一 序 分 182/1086 甲二 正宗分——乙一 显一乘境 183/1086 乙二 明一乘行 184/1086 乙三  明一乘果 185/1086 甲三 流通分 186/1086 贯 经 义 187/1086 大乘妙法莲华经悬论 188/1086 维摩诘所说不可思议解脱经释会纪闻上(注一) 189/1086 维摩诘经别记 190/1086 维摩经意大纲 191/1086 赞扬六祖功德以祝南华之复兴 192/1086 往生安乐土法门略说 193/1086 讲 学 与 修 行 194/1086 论净土之要义 195/1086 中国信愿行净土与日本教行信证真宗 196/1086 念佛往生的原理 197/1086 法华龙女成佛讨论之讨论 198/1086 论即身成佛 199/1086 中国现时密宗复兴之趋势 200/1086 金山教授之说与感想(注一) 201/1086 论时事新报所谓经咒救国 202/1086 梵网经与千钵经抉隐 203/1086 斗诤坚固中略论时轮金刚法会 204/1086 龙猛受南天铁塔金刚萨埵灌顶为密宗开祖之推论 205/1086 优婆塞戒经讲录上(一) 206/1086 优婆塞戒经讲录上(二) 207/1086 优婆塞戒经讲录上(三) 208/1086 优婆塞戒经讲录上(四) 209/1086 优婆塞戒经讲录上(五) 210/1086 瑜伽菩萨戒本讲录 211/1086 整理僧伽制度论 212/1086 志 行 自 述 213/1086 僧格之养成 214/1086 僧 制 今 论 215/1086 建 僧 大 纲 216/1086 建立中国现代佛教住持僧大纲 217/1086 建设现代中国佛教谈 218/1086 菩萨学处讲要(注一) 219/1086 上佛教总会全国支会部联合会意见书 220/1086 佛教之僧自治 221/1086 宁波佛教会之成立 222/1086 修改管理寺庙条例意见书 223/1086 中华佛教联合会当如何组织耶 224/1086 条陈整理宗教文 225/1086 佛教僧寺财产权之确定 226/1086 发起全国佛教代表会议的提议 227/1086 恭告全国僧界文 228/1086 佛寺管理条例之建议 229/1086 评监督寺庙条例 230/1086 告全国佛教徒代表 231/1086 由第二次庙产兴学运动说到第三届全国佛教徒代表大会 232/1086 告全国僧寺住持 233/1086 中国佛教会两大问题 234/1086 对于中央民训部修订中国佛教会章程草案之商榷 235/1086 对于佛教会之观念 236/1086 中国佛教会整理委员会之诞生 237/1086 佛教宏誓会简章 238/1086 当速组佛教正信会为在家众之统一团体 (注一) 239/1086 我新近理想中之佛学院完全组织 240/1086 议佛教办学法 241/1086 僧教育之目的与程序 242/1086 佛教应办之教育与僧教育 243/1086 论教育部为办僧学事复内政部咨文 244/1086 中国的僧教育应怎样 245/1086 现代需要的僧教育 246/1086 焦山学教与金山研禅 247/1086 杭州西湖净慈寺永明精舍大纲及章程 248/1086 上海佛法僧园法苑之新建设 249/1086 世界佛学院建设计划 250/1086 菩 萨 学 处 251/1086 各宗经教修学法 252/1086 慈宗修习仪 253/1086 禅观林大纲 254/1086 佛教教育系统各级课程表 255/1086 救 僧 运 动 256/1086 告 徒 众 书 257/1086 对于中国佛教革命僧的训词 258/1086 箴 新 僧 259/1086 去除稚僧的几种错误 260/1086 今佛教中之男女僧俗显密问题 261/1086 七众律仪不得逾越 (注一) 262/1086 答 或 问 263/1086 论 传 戒 264/1086 告青年苾刍之还俗者 265/1086 尊重僧界还俗人 266/1086 不能守僧戒还俗勿污僧 267/1086 精诚团结与佛教之调整 268/1086 上海市庙产注册事件 269/1086 对于邰爽秋庙产兴学运动的修正 270/1086 对于苏州北寺之解决方法 271/1086 论寺庙不能拨用或借用问题 272/1086 信教自由与国教 273/1086 普陀山为德侨收容所之反对 274/1086 上参众两院请愿书 275/1086 呈五次中央执监会国民政府请愿文 276/1086 呈行政院维护佛教寺僧 277/1086 致 蒋 主 席 书 278/1086 建设适应时代之中国佛教 279/1086 改善人心的大乘渐教 280/1086 从巴利语系佛教说到今菩萨行 281/1086 佛之修学法 282/1086 研究佛学之目的及方法 283/1086 佛学之宗旨和目的 284/1086 学佛者应知行之要事 285/1086 对于学人之训辞 286/1086 僧教育要建筑在僧律仪之上 287/1086 学僧修学纲宗 288/1086 澹 宁 明 敏 289/1086 现代僧教育的危亡与佛教的前途 290/1086 俭 勤 诚 公 291/1086 文武群己事器一致之教育 292/1086 去私戒懒为公服劳 293/1086 各人要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 294/1086 汉藏教理院训条 295/1086 对大师学生会筹备员之训勉 296/1086 勖 诸 生 297/1086 律仪之研究 298/1086 修持与研究 299/1086 僧才训练班训词 300/1086 中国现时学僧应取之态度 301/1086 现代学僧毕业后的出路 302/1086 勉青年学僧 303/1086 知识青年僧的出路 304/1086 存在、僧、僧羯磨 305/1086 人工与佛学之新僧化 306/1086 峨山僧自治刍议(注一) 307/1086 僧尼应参加国民大会代表选举 308/1086 僧伽与政治 309/1086 佛教不要组政党 310/1086 佛教寺僧的经济建设 311/1086 由经济理论说到僧寺经济建设 312/1086 正信会会员格言 313/1086 示慧纶皈士法言 314/1086 居士学佛之程序 315/1086 在家众之学佛方法 316/1086 人人自治与世界和平 317/1086 论佛法普及当设平易近人情之方便 318/1086 佛法应如何普及今世 319/1086 信 心 320/1086 学佛的下手方便 321/1086 清信士女之学佛以完成正信为要素 322/1086 妇女学佛之规范 323/1086 优婆夷教育与佛化家庭 324/1086 佛学会应注重于学 325/1086 佛学会与实现佛化 326/1086 正信会员每日必修之常课 327/1086 敬告亚洲佛教徒 328/1086 告全球的佛学同志 329/1086 佛教和平国际的提议 330/1086 佛教徒应参预中国和世界的新文化建设 331/1086 告全世界佛教徒 332/1086 真现实论宗依论(上) 333/1086 真现实论宗依论(中) 334/1086 真现实论宗依论(下) 335/1086 真现实论宗体论 336/1086 佛教化的世界宗教学术观 337/1086 三 明 论 338/1086 佛学与科学哲学及宗教之异同(注一) 339/1086 西洋文化与东洋文化 340/1086 东方文化正名 341/1086 新旧问题的根本解决 342/1086 佛学与新思想 343/1086 佛学在今后人世之意义 344/1086 佛法对于现代人类的贡献 345/1086 旧新思潮之变迁与佛学之关系 346/1086 佛教对于中国文化之影响 347/1086 中国文化之佛教因素 348/1086 提供谈文化建设者几条佛学 349/1086 怎样建设现代中国的文化 350/1086 中国今后之文化 351/1086 佛教最要的一法与中国急需的一事 352/1086 发扬中国文化与佛教以救国救世界 353/1086 转移风气运动的原则 354/1086 佛学与文化 355/1086 中国应努力世界新文化 356/1086 唐代禅宗与现代思潮 357/1086 文化人与阿赖耶识 358/1086 我之宗教观 359/1086 宗 教 观 360/1086 宗教构成之原素 361/1086 宗教对于现代人类的贡献 362/1086 无 神 论 363/1086 破 神 执 论 364/1086 天神教之人界以上根据 365/1086 爱 之 崇 拜 366/1086 中国需耶教与欧美需佛教 367/1086 中国宗教徒联谊会赞辞 368/1086 我的宗教经验 369/1086 论 周 易 370/1086 易理与佛法 371/1086 佛法与孔子之道 372/1086 论 荀 子 373/1086 墨 子 平 议 374/1086 与陈诵洛论墨子 375/1086 论 韩 愈 376/1086 论宋明儒学 377/1086 王阳明格竹衍论 378/1086 论 王 阳 明 379/1086 王阳明与新中国哲学 380/1086 仁 学 粹 编 381/1086 身心性命之学 382/1086 论 哲 学 383/1086 佛法与哲学 384/1086 佛法是否哲学 385/1086 佛学与宗教哲学及科学哲学 386/1086 西洋中国印度哲学的概观 387/1086 最近西洋哲学与佛学 388/1086 新物理学与唯识学 389/1086 唯物论没落中的哀鸣 390/1086 关于近人辨证法的讨论 391/1086 爱恩斯坦相对论与唯识论 392/1086 说四度以上的事 393/1086 唯 生 哲 学 394/1086 唯物唯心唯生哲学与佛学 395/1086 致 私 篇 396/1086 宇 宙 真 相 397/1086 自治哲学 398/1086 人生的自由问题 399/1086 佛法之四现实观 400/1086 佛学的现实论 401/1086 中华民国国民道德与佛教 402/1086 菩萨的人生观与公民道德 403/1086 如何建立国民的道德标准 404/1086 新青年救国之新道德 405/1086 菩萨行与新生活运动 406/1086 集团的恶止善行 407/1086 转凡小旧道德成菩萨新道德 408/1086 心 理 建 设 409/1086 人性可善可恶 410/1086 人性之分析与修证 411/1086 人欲之分析与治理 412/1086 佛教心理学之研究 413/1086 行为学与心理学 414/1086 行为学与唯根论及唯身论 415/1086 再论心理学与行为学 416/1086 论候尔特意识学与佛学 417/1086 心 之 研 究 418/1086 419/1086 佛法与科学 420/1086 唯物科学与唯识宗学 421/1086 佛学的“色法”与“物” 422/1086 论天演宗 423/1086 世间万有为进化抑为退化 424/1086 大乘渐教与进化论 425/1086 近代人生观的评判 426/1086 佛教的人生观 427/1086 佛教世俗谛的人生观之一 428/1086 人生问题之解决 429/1086 佛学的人生观 430/1086 佛教与人生 431/1086 身命观与人生观 432/1086 从无我唯心的宇宙观到平等自由的人生观 433/1086 现代人生对于佛学之需要 434/1086 真常之人生 435/1086 新 僧 436/1086 菩萨的政治 437/1086 人群政制与佛教僧制 438/1086 中山之社会革命与佛陀之宇宙革命 439/1086 社 会 观 440/1086 由职志的种种国际组织造成人世和乐国 441/1086 以佛法解决现世困难 442/1086 从世界危机说到佛教救济 443/1086 中国近代之民族生活 444/1086 新中国建设与新佛教 445/1086 以佛法批评社会主义 446/1086 缘 成 史 观 447/1086 释 中 华 民 国 448/1086 帝主于神民主于佛之据根 449/1086 民国与佛教 450/1086 国家观在宇宙观上的根据 451/1086 说 革 命 452/1086 心 理 革 命 453/1086 革命当从革心起 454/1086 国 俗 观 455/1086 法 与 佛 学 456/1086 怎样做现代女子 457/1086 教 育 新 见 458/1086 论 教 育 459/1086 以大同的道德教育造成和平世界 460/1086 全国教育会议提议案 461/1086 从中国的一般教育说到僧教育 462/1086 释迦牟尼的教育 463/1086 三增上学与三育 464/1086 任孤儿教育者应具性格之商榷 465/1086 家齐国治天下平之大本原 466/1086 身心之病及其医药 467/1086 佛学与医学 468/1086 佛学之心理卫生 469/1086 佛学与国术 470/1086 六离合辞例释义 471/1086 对于文艺政策之管见 472/1086 佛 法 与 美 473/1086 美术与佛学 474/1086 佛教美术与佛教 475/1086 人生观的科学 476/1086 大乘与人间两般文化 477/1086 佛法救世主义(注一) 478/1086 自 由 史 观 479/1086 建设人间净土论 480/1086 怎样来建设人间佛教 481/1086 即人成佛的真现实论 482/1086 人生佛教(注一) 483/1086 向军民长官呼吁和平 484/1086 论华日当联布佛教于欧美 485/1086 世界未来大战之救济 486/1086 电邀达赖来京 487/1086 上国民会议代表诸公意见书 488/1086 根本救灾在全国人心的悔悟 489/1086 中国危机之救济 490/1086 因辽沪事件为中日策安危 491/1086 读西藏比丘血泪书告中央政府及国民 492/1086 佛法与救国 493/1086 佛教与护国 494/1086 劝全国佛教青年组护国团 495/1086 论大学教授救国宣言 496/1086 世运之转机 497/1086 内政部今颇注重宗教 498/1086 甘地运动的成败关系世界文化 499/1086 告暹罗国民 500/1086 怎样平世界两个不平 501/1086 达赖逝矣西藏将奈何 502/1086 人间苦海的回头是岸 503/1086 论第二次泛太平洋佛教青年会大会 504/1086 佛法根本教义与时局之关系 505/1086 欧洲佛教大会的论诤 506/1086 论建立国际合众国 507/1086 中国本位文化建设略评 508/1086 觉乎否乎可以觉矣 509/1086 文化与民族及人类的存亡关系 510/1086 世界和平运动的罗斯福 511/1086 汉藏互派僧侣游学与何键电请提倡纲常 512/1086 复兴佛教僧侣应受军训 513/1086 日伪亦觉悟否 514/1086 降魔救世与抗战建国 515/1086 佛教徒如何雪耻 516/1086 通告全国佛教徒加强组织以抗战 517/1086 从沟通汉藏文化说到融合汉藏民族 518/1086 佛教的护国与护世 519/1086 成佛救世与革命救国 520/1086 占海南岛之威胁与对佛教国之诱略 521/1086 欢迎印度民族领袖尼赫鲁先生 522/1086 七七纪念的两个特点 523/1086 服务国家宣扬佛教 524/1086 佛教与反侵略的意义 525/1086 应破之迷梦与应生之觉悟 526/1086 应罗斯福总统邀请之和平建议 527/1086 佛教与国际反侵略 528/1086 欢迎缅甸记者团 529/1086 反侵略要有坚强力量 530/1086 出钱劳军与布施 531/1086 抗战四年来之佛教 532/1086 建立人间的永久和平 533/1086 改进藏族经济政治教育之路线 534/1086 中印之回溯与前瞻 535/1086 佛教徒与国民外交 536/1086 抗战五周年之新意义 537/1086 联合国战胜后之平和世界 538/1086 中国建国的根本要事 539/1086 所望于上海市参议会 540/1086 原子弹归爱好和平的科学家保管 541/1086 呼吁美苏英倡导和平 542/1086 国内和平的前途瞻望与中间调解 543/1086 救西洋之乱即救世界之乱 544/1086 致日本佛教徒电 545/1086 为沈阳事件告台湾朝鲜日本四千万佛教民众书 546/1086 为日本犯中国电告其国佛教徒 547/1086 致日本佛教联合会书 548/1086 告日本佛教大众 549/1086 电告全日本佛教徒众 550/1086 日本三千万佛教徒可起来自救救国民矣 551/1086 告日本四千万佛教徒 552/1086 论佛教伦理讲话 553/1086 读梁漱溟君唯识学与佛学 554/1086 论佛学次第统编 555/1086 评大乘起信论考证 556/1086 评佛教哲学通论 557/1086 评佛学抉择论 558/1086 议印度之佛教 559/1086 再议印度之佛教 560/1086 阅入中论记 561/1086 关于支那内学院文件之摘疑 562/1086 阅竟无居士近刊 563/1086 读木村博士佛教研究之大方针书后 564/1086 评宝明君中国佛教之现势 565/1086 书释大勇告全国佛教徒文后 566/1086 附从译本里研究古禅法及禅学古史考之后 567/1086 相宗新旧两译不同论书后 568/1086 评印顺共不共研究 569/1086 阅为性空者辨 570/1086 第九年海潮音之回顾 571/1086 十五年来海潮音之总检阅 572/1086 克兰佩的中国佛教季刊 573/1086 略评新唯识论 574/1086 阅唯识新论简述 575/1086 阅藏密或问 576/1086 阅餐石日记 577/1086 阅陈撄宁孙女丹经注 578/1086 新唯识论语体文本再略评 579/1086 论 严 译 580/1086 论北美瑜伽派 581/1086 读伦理学原理感言 582/1086 论倭铿赫克尔 583/1086 论世界史纲 584/1086 评中国学术史概论 585/1086 评沈译克鲁泡特金的人生善行学 586/1086 评善之研究 587/1086 论陈独秀自杀论 588/1086 论胡适之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 589/1086 论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 590/1086 评郭沫若论文化 591/1086 评胡适的戴震哲学 592/1086 什 么 是 物 593/1086 李石岑的未来哲学 594/1086 老 子 述 义 595/1086 中国哲学史评 596/1086 贞元三书简评上 597/1086 论复性书院讲录 598/1086 阅大学贯释 599/1086 唯生论读后 600/1086 唯生论的方法论阅后 601/1086 读不同的逻辑与文化并论中国理学 602/1086 阅世界大同之道 603/1086 人死何往的回答 604/1086 阅科学的人灵交通记 605/1086 阅回教改造杂志第一期 606/1086 评唯民月刊 607/1086 实际主义批评 608/1086 评道德学社丛书 609/1086 评实验主义 610/1086 评朱谦之君的虚无主义 611/1086 评改造要全部改造 612/1086 评精神不灭论 613/1086 评朱执信君覆林直勉李南溟二君书 614/1086 评宋明学说与佛学之真诠 615/1086 评徐庆誉君之心是脑的产物吗 616/1086 评对于西洋文明态度的讨论 617/1086 评无乐器之音乐 618/1086 评花草有灵 619/1086 评新有鬼论与新无鬼论 620/1086 评组织论中的全化论 621/1086 评社会学与三种知识 622/1086 评层化论与盘化论 623/1086 评近代科学之发展及其与哲学之关系 624/1086 评同治新政考 625/1086 偶阅理想与文化的随感 626/1086 书与仇张二君谈话后 627/1086 书复仇以上之后 628/1086 覆陕西佛教会延请法师函 629/1086 覆佛教普济日灾会 630/1086 复闽南佛化新青年会 631/1086 辞佛学院院长书 632/1086 致中山先生治丧处函 633/1086 覆四川佛教会电 634/1086 复国民大学函 635/1086 覆梅埔六属佛学院筹备处书 636/1086 致国民政府函 637/1086 致海潮音社书 638/1086 致中国佛学会书 639/1086 覆英国三真社书 640/1086 覆吠檀陀学会书 641/1086 复大菩提会秘书维利申喀函 642/1086 与正信会诸居士书(十二通) 643/1086 覆巴黎佛学会书 644/1086 复支那内学院书 645/1086 致汉院员生书 646/1086 致汉藏教理院第一届毕业生函 647/1086 复安庆佛教居士林函 648/1086 致中国佛教会书(三通) 649/1086 拟致锡兰摩诃菩提会书 650/1086 答传佛传生书 651/1086 答善因法师书 652/1086 覆妙莲尼书 653/1086 复大勇禅人书 654/1086 复古松长老书 655/1086 覆显荫法师书(三通) 656/1086 答 某 师 书 657/1086 覆天童净心老和尚书 658/1086 覆日本佐伯定胤书 659/1086 致班禅熊希龄函 660/1086 致铁禅法师书 661/1086 覆 体 参 书 662/1086 致 嘿 庵 书 663/1086 致常惺法师书 664/1086 答净心长老冕甫居士融高法师书 665/1086 示法舫书(二通) 666/1086 致满智书(四通) 667/1086 覆能信书(二通) 668/1086 致遍能常恩书(三通) 669/1086 致 常 恩 书 670/1086 覆浚然比丘书 671/1086 致安东格西书 672/1086 覆仁山法师等书 673/1086 致缅僧阿底沙温沙书 674/1086 与 止 安 书 675/1086 嘱福善书(二通) 676/1086 与法尊书(六十通) 677/1086 答 某 师 书 678/1086 与竺摩书(二通) 679/1086 与优昙书(五通) 680/1086 与海定等书(十四通) 681/1086 致月空书(六通) 682/1086 复 正 果 书 683/1086 与慈云法师书(四通) 684/1086 与 茗 山 书 685/1086 复 性 觉 书 686/1086 与慈航书(三通) 687/1086 复王容子居士书 688/1086 答王蓉清居士书 689/1086 复净行居士书 690/1086 答郑贤宗函 691/1086 覆朱幸觉居士书 692/1086 与黄雪峰居士书 693/1086 复志禅先生书 694/1086 覆王弘愿居士书(七通) 695/1086 覆净性居士书 696/1086 复妙昙女士书 697/1086 答薛集芙先生书 698/1086 复程天度居士书 699/1086 答李近聃书 700/1086 复蔡育之先生书 701/1086 复黄谦六居士书 702/1086 覆仰西居士书 703/1086 复希声居士书 704/1086 复王实居士书 705/1086 与大圆居士书(六通) 706/1086 复洪樵舲居士书 707/1086 复费范九先生书 708/1086 复李管卿先生书 709/1086 覆净平居士书 710/1086 致梁任公书 711/1086 覆月华居士书 712/1086 覆赵慧纶居士书 713/1086 与廖笏堂先生书(二通) 714/1086 覆周亮才先生书 715/1086 覆徐润琴居士书 716/1086 致湖北教育厅长书 717/1086 覆张伯良居士书 718/1086 致西北大学校长书 719/1086 与张纯一居士书(二通) 720/1086 覆袁闻纯居士书 721/1086 复郑雨生居士书 722/1086 致宝庆县知事函 723/1086 复张幻龙居士书 724/1086 复冈田恒一先生书 725/1086 复卫西琴先生书 726/1086 与杜万空居士书(三通) 727/1086 致段执政书 728/1086 复徐兆熊先生书 729/1086 致驻日德使书 730/1086 致孙总司令书 731/1086 致云南唐省长书 732/1086 覆杨毓芬居士书 733/1086 致蒋慧雄苏慧纯二居士书 734/1086 致李铁民先生书 735/1086 致林宰平先生书 736/1086 复杨棣棠居士书 737/1086 致吴稚晖先生书 738/1086 致阎百川总司令书 739/1086 致李石曾先生书 740/1086 复黄忏华居士书(二通) 741/1086 致薛部长书 742/1086 与胡适之书 743/1086 致蒋总司令书 744/1086 致宁达蕴居士书(二通) 745/1086 致王森甫居士等书 746/1086 致钱诚善居士书(二通) 747/1086 覆万梁居士书 748/1086 覆陈肇琪君书 749/1086 告国内佛学同志书 750/1086 覆灵涛法师书 751/1086 致范古农李经纬居士书 752/1086 覆李哲生先生书 753/1086 致刘甫澄军长及川东各信佛者书 754/1086 与蒋特生居士书(六通) 755/1086 复黄健六居士书 756/1086 与康寄遥居士书(十九通) 757/1086 致王晓西居士函(二通) 758/1086 与王觉先生书 759/1086 覆余乃仁居士电 760/1086 覆罗普悟居士书 761/1086 复陈维东居士书 762/1086 复陆心梵居士书 763/1086 复甘立仁居士书 764/1086 复徐寻声居士书 765/1086 复戴季陶院长书 766/1086 致王一亭居士书 767/1086 致何北衡等居士书(二通) 768/1086 致欧阳竟无居士书 769/1086 致屈文六居士书 770/1086 复广盈君书 771/1086 复周继武居士书 772/1086 复江易园居士书 773/1086 复李荫亭居士书 774/1086 复罗阁英居士书 775/1086 复李虎居士书 776/1086 与陈静涛居士书(三十通) 777/1086 复香港女众书(二通) 778/1086 抉 伪 披 真 779/1086 佛诞纪念会演说 780/1086 佛教两大要素 781/1086 我之佛教观 782/1086 论佛教与孤儿院 783/1086 佛教与吾人之关系 784/1086 中国人口头上心头上的阿弥陀佛 785/1086 世界宗教会成立之希望 786/1086 对治中国人通病的佛法 787/1086 为什么要修学佛教 788/1086 佛教之因果观 789/1086 人生之苦迫及其解脱 790/1086 论佛法为人生之必要 791/1086 论佛法为救时之必要 792/1086 应病与药之佛法 793/1086 为求受皈戒诸官兵说法 794/1086 学佛应先解决三个问题 (注一) 795/1086 唯佛法能对治二障 796/1086 心 地 797/1086 欢迎萧督军致谢词 798/1086 纪念佛诞的意义 799/1086 世界佛教联合会开会讲词 800/1086 黄梅在佛教史上之地位及此后地方人士之责任 801/1086 佛法之教理行果 802/1086 觉悟真我与往生极乐 803/1086 佛法要在起行 804/1086 学佛初门由三法入 805/1086 佛 法 要 略 806/1086 世界佛教联合会宣告开会之宗旨 807/1086 知识行为能力之三者能否一致 808/1086 宣讲佛教对于人生之关系 809/1086 在留沪日侨欢送会答词 810/1086 发扬佛化以济现世界之恐慌 811/1086 应日本关系中华民国之五团体欢迎会致词 812/1086 应少女少年团之欢迎会答词 813/1086 谈临济四宾主 814/1086 赞扬法华之特胜 815/1086 中日佛法之异点 816/1086 传教西洋之提议 817/1086 佛教与吾人之现在未来 818/1086 从奈良说到佛法之本源 819/1086 追踪古德的精神 820/1086 菩萨行先从人道做起 821/1086 自 造 822/1086 唯识之名义 823/1086 祝南洋佛教之联合 824/1086 经商与学佛 825/1086 袪世人对于佛法之误会 826/1086 欲求人类之真幸福须“止恶修善” 827/1086 在厦门日光岩讲 828/1086 佛化青年之模范 829/1086 来厦门之感想 830/1086 欢送日本佛教访华团致词 831/1086 楞 伽 大 意 832/1086 护 法 833/1086 现代青年与佛教之关系 834/1086 劳工之道德 835/1086 在中日佛徒联谊会致词 836/1086 出国宏化临别之演辞 837/1086 全南洋佛教组织之希望 838/1086 我之学佛经过与宣传佛学 839/1086 发扬社会化的佛法 840/1086 寰游之动机与感想 841/1086 去欧讲学及经过之一斑 842/1086 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 843/1086 对于九华佛教的感想 844/1086 怎样去作军官 845/1086 戒为定慧之根基 846/1086 佛教会是本佛教之慈悲心和智慧心所组成的 847/1086 养老慈幼之意义 848/1086 安海与养正 849/1086 纪念释迦牟尼佛 850/1086 佛 学 851/1086 破 妄 显 真 852/1086 僧教育之宗旨 853/1086 佛法之原理修学及其建立 854/1086 僧伽求学之要 855/1086 比丘尼之责任 856/1086 念佛与修菩萨行 857/1086 净名即是古佛 858/1086 佛法之理证与事行 859/1086 将自己的宝显露出来 860/1086 中国今日所需者是何事 861/1086 佛教之新趋势及其修学方针 862/1086 对中国禅宗之感想 863/1086 袪世人对于佛教的误解及唤起佛教徒的自醒 864/1086 从地理上交通的中心说到国家社会佛法的中心 865/1086 对于学生救国之商榷 866/1086 西安佛教复兴之希望 867/1086 大雄大力大无畏之佛法 868/1086 清 凉 世 界 869/1086 世界佛学苑图书馆开幕报告 870/1086 来 生 净 土 871/1086 临 别 开 示 872/1086 存心与择法 873/1086 庆 祝 元 旦 874/1086 在汉口孤儿院讲词 875/1086 学佛的成果 876/1086 由诸行无常求合理的进步 877/1086 佛教的真宗旨 878/1086 建设现代中国和中国佛教的途径 879/1086 由人至成佛之路 880/1086 应注意蒙藏文化和国防 881/1086 佛 法 无 边 882/1086 怎样发心报恩 883/1086 人生痛苦之根本解除 884/1086 持戒与龙华道场 885/1086 佛教为中国文化及智慧的宗教 886/1086 佛法的做人道理 887/1086 佛 法 888/1086 佛法与人生之关系 889/1086 佛学之简明意义 890/1086 从人心中把佛教复活起来 891/1086 中佛会实有健全组织之必要 892/1086 师生应如何爱护学院 893/1086 从香港的感想说到香港的佛教 894/1086 在东普陀同成了观音菩萨 895/1086 菩提场之念佛胜义 896/1086 禅宗六祖与国民党总理 897/1086 觉苑应为修七觉之苑 898/1086 如何发菩提心修菩萨行而不退 899/1086 由三种所依显念佛胜义 900/1086 因 果 901/1086 听讲“现代中国佛教”之后 902/1086 中国佛学会会员大会开会辞 903/1086 佛教之新认识 904/1086 学佛与佛学 905/1086 初抵缅京向欢迎群众致词 906/1086 本团之宗旨与访缅之感想 907/1086 中国佛学与青年 908/1086 因果观念与心理建设 909/1086 缅甸青年之佛学方针 910/1086 体念观音菩萨的精神 911/1086 青年修养与佛教 912/1086 中国前途的希望 913/1086 中缅印要在佛教中联合起来 914/1086 佛塔的光明 915/1086 佛法与世界文化 916/1086 祝印度佛教的复兴 917/1086 中国佛教的近况 918/1086 在加尔各打孟加拉佛教会欢迎会讲 919/1086 印度文化的复活 920/1086 初转法轮与摩诃菩提 921/1086 阿育王纪念会献词 922/1086 中印文化需要交流 923/1086 谈印度语文的统一 924/1086 拘尸那与涅槃 925/1086 在锡兰科仑坡麻里卡坎达最高巴利文学院致词 926/1086 锡兰佛教与中国佛教的关系 927/1086 中锡佛教应有密切的联合 928/1086 中华民国大藏经编纂纲领 929/1086 慈宗要藏目录 930/1086 华译马鸣菩萨所著书述要 931/1086 华译提婆菩萨所著书述要 932/1086 佛教纪元论 933/1086 震旦佛教衰落之原因论 934/1086 三十年来之中国佛教 935/1086 我的佛教革命失败史 936/1086 佛学院院董会略史 937/1086 我的佛教改进运动略史 938/1086 中兴佛教寄禅安和尚传 939/1086 南岳道阶法师小传 940/1086 灵隐慧明照和尚行述 941/1086 华山法师辞世记 942/1086 吉堂禅师传 943/1086 泉州开元寺转道上人传 944/1086 江西龙泉寺古禅德肉身考 945/1086 太 虚 自 传 946/1086 东瀛采真录 947/1086 寰 游 记 948/1086 由上海至西贡一瞥 949/1086 己 卯 日 记 950/1086 佛教访问团日记 951/1086 妙法莲华经吴兴法华寺重刻序 952/1086 法华讲演录弁言 953/1086 王朔生居士写华严经序 954/1086 维摩诘经序 955/1086 维摩诘经纪闻序 956/1086 维摩诘所说不可思议解脱经释跋 957/1086 别行大般若经第七分第十六分序 958/1086 题普庵祖师书金刚经 959/1086 能断金刚般若经释序 960/1086 出生菩提心经讲记跋 961/1086 药师如来本愿功德经印送序 962/1086 药师法会愿文衍义叙 963/1086 药师如来本愿功德经讲记序 964/1086 弥陀经性乐义味序 965/1086 重刻地藏经序 966/1086 佛说观弥勒菩萨上生兜率天经 妙法莲华经普贤菩萨劝发品 合刊序 967/1086 慈宗三要序 968/1086 慈宗要藏序 969/1086 现观庄严论序 970/1086 慈尊五论颂合刊序 971/1086 唯识三十论讲录赘言 972/1086 八识规矩颂奘注序 973/1086 菩提道次第广论序 974/1086 菩提道次第略论序 975/1086 密宗道次序 976/1086 叙观心觉梦钞 977/1086 大乘起信论研究序 978/1086 民国重修大藏经叙 979/1086 诸佛菩萨殊胜因缘序 980/1086 跋说诸佛世尊菩萨尊者名称歌曲 981/1086 佛舍利经塔秘行钞序 982/1086 美国佛教之中国佛教史观序 983/1086 今日之中国佛教序 984/1086 略述西藏之佛教序 985/1086 大乘教义序 986/1086 佛教各宗大意序 987/1086 佛学研究丛书序 988/1086 懒石禅师牧牛颂序 989/1086 辑定毗陵集跋后 990/1086 实用佛学辞典序 991/1086 整理僧伽制度论跋 992/1086 佛学浅说序 993/1086 淑世宝鉴序 994/1086 重印入佛问答类编序 995/1086 人生观的科学后序 996/1086 跋佛法之科学的说明 997/1086 新宏明集序 998/1086 重纂保国寺志序 999/1086 雪窦小志序 1000/1086 灵隐寺万年簿序 1001/1086 丹徒会音寺同戒录序 1002/1086 双溪摩诃讲园章程序 1003/1086 汉口佛教会创始记序 1004/1086 跋佛学苑女学员论义会记 1005/1086 救世军绪言 1006/1086 佛化旬报绪言 1007/1086 世界佛学苑图书馆馆刊发刊词 1008/1086 佛教日报发刊题辞 1009/1086 阴符经称性直解序 1010/1086 国学钩玄叙 1011/1086 墨子学辨序 1012/1086 庄子集注序 1013/1086 宋版编年解题目录序 1014/1086 人 生 学 序 1015/1086 慧圆居士集序 1016/1086 叙东方大同学案 1017/1086 叙 睍 言 1018/1086 跋 寰 游 记 1019/1086 现代西藏序 1020/1086 谛闻尘影集序 1021/1086 化 声 序 1022/1086 跋齐尔博士所著自由哲学 1023/1086 昧盦诗录跋 1024/1086 跋 檐 葡 集 1025/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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